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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台灣神-湯德章
特別專欄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4-12-09


(圖片為網路資料)

湯德章
湯德章(1907-1947)台南人,律師、台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日混血兒,少年曾習武。根據湯德章就讀噍吧哖公學校(今玉井國小)的六年級老師林心回憶:湯德章「為人勤勉誠實,做事有魄力、負責,有點不修邊幅,但有抑強扶弱之氣慨」。另據楊泉醫師的孫子楊顯堂(與湯德章相差18歲,情同父子、屬舅侄輩)描述,湯德章「體格魁梧,好打抱不平,看似吊兒郎當未認真讀書,卻是絕頂聰明一舉考進台南師範」。捍衛善良鄉民的俠義之士就是他給人的形象。

1934-1935年擔任台南警察署的警部補,之後升遷,曾被派往中國廣東、廣西任警察顧問,對於中國人的民族性有相當的觀察與認識。湯德章除血統因素遭歧視待遇之外,選擇與台灣人站在同一陣線的立場,也讓他有志難伸。在發生日人醫師鹿沼輾斃台灣青年卻利用特權免責事件時,湯德章主張追究到底未果後,離開警界,到日本留學。在日本期間,被叔父收養,曾改日本名為坂本德章。他在考取司法科與行政科的高等文官司法人員考試後返台,向台灣總督府登錄辯護士(律師)資格。執業時常為台灣人伸張正義而與日本司法界人士關係緊張。二戰後,湯德章在台南地區更為活躍,人望頗佳。執行律師業務時,對於委託人委託的案件以調解為原則,承辦案件常只酌收廉價的訴訟費用,或義務辯護以回報曾受過的恩惠。

湯德章被推任台南市南區區長,於霍亂流行時,基於保障人民健康權益,要求衛生局進行防疫工作,被外省籍官員拒絕後以辭職抗議。也因「當中國官一定在心理上要做貪污的準備,我不願埋沒自己的良心」而拒任陳儀推薦的台灣省公務員訓練所所長職位。他在1946年底,擔任台南市自由保障委員會主席,在召開第一次常務委員會議時,決議「市民如有被妨害自由事件發生時,可用口頭或文書告該會,由該會調查後負責代訴云」。

台南228發生時,湯德章被推選為228事件處理委會治安組長,出面接收群眾的武器,未料反被官方要求交出參與者名單。他被捕時以武術抵抗拒捕以爭取時間焚毀參與228事件的社會人士與學生名單。被捕後即使遭到刑求(遭受木片夾手指、肋骨被槍托打斷的拷打)仍堅持拒絕供出名單。行刑前被遊街示眾,槍決時湯德章拒絕下跪,在高喊「台灣人萬歲!」聲中被子彈貫穿,之後仍昂然挺立許久。

湯德章,歷經不同政權,始終展現他好打抱不平、仗義執言、不畏權勢的特質,以律師的身分傾其一生維護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普世價值。他無時不刻為台灣人民主持公平、公理、公義並反抗暴政,勇於靈肉佈施的大無畏精神,是台灣神的典範。



參考資料
228事件紀念基金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台北市:228事件紀念基金會,2012)。
中研院近史所「口述歷史」編輯委員會,《口述歷史3:二二八事件專號》(台北市: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台北市: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1990)。
林啟旭,《台灣二二八事件綜合研究》(高雄市:新台政論,年份不詳)。
涂淑君,《南瀛二二八誌》(台南縣:台南縣文化局,2001)。
楊顯堂,〈台灣的悲哀 台南市民的哀嚎〉,未刊稿,2006。
楊顯堂,《楊顯堂回憶錄》,未刊稿,1998。
〈台南人民自由委會,召開第一次常務會〉,《民報》,1946/11/4,4版。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臺南市南區區長湯德章等三員核薪案,http://goo.gl/fZzufl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湯德章,http://goo.gl/B6D3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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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4-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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