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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前總統辦公室新聞稿 2012.08.09
新聞報導 -
作者 陳前總統辦公室   
2012-08-09

就今日媒體報導「扁獲禮遇 三餐上桌吃飯」、「桌椅等了四年」、「扁獄中12大禮遇 有間專用書房」等,本辦公室聲明如下:

1.陳前總統本週發表在壹週刊之專欄文章明確述及【對可以下工場的同學來說,中、晚二餐在桌子上吃飯,毋寧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我們被「加強戒護」,在桌上用餐,卻是一千三百個日子以來的第一次。】,由此可知,上桌吃飯本是常態,其他收容人均享有此權利,過去四年陳總統卻被剝奪這項權利,正如台大柯文哲醫師所指,陳前總統獄中所受對待,譬如不能下工場、不能與團體互動、禁閉於極端狹小空間等,等於是「次等囚犯」一般,如今在社會龐大壓力、輿論公開批評及國際強烈關注下,開放了陳前總統這項權利,只是回歸與其他同學一樣而已,試問:何來禮遇及特權?

2.其他諸如看病、自費延醫、會見、舍房、奔喪等,陳前總統均係依照法令相關規定申請,不僅與特權毫無干係,過程還迭受刁難,法務部為此飽受質疑,已是眾所周知;而運動視天候情形雖有0.5 至1小時,但與其他同學每日於工場活動八、九小時相比,亦是嚴重不足;投稿則係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初始亦曾發生稿件遭查禁之事;至於不能下工場、禁閉1.3坪舍房則屬不人道、不人權之殘酷虐待,上開各項都顯示陳前總統長期受到次一等甚至次二等之對待,那裡是特權?恐怕是特別沒有權利的「特權」!是理(字同音)一旦遇到扁就轉彎的「禮遇」!所謂12大禮遇之說簡直昧於事實、顛倒是非、欺騙社會及國人。

3.報載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基於社會、政治和諧,盡量予陳前總統方便,以示對卸任元首的尊重。」陳次長的說法,本辦公室敬表贊同,更希望不是說一套、做一套,我們一貫主張,對於一位卸任總統之尊重及禮遇,並非針對特定之個人,而係尊重「總統」這個職位,陳前總統曾擔任兩任八年之國家元首,基於人權人道精神、增進社會和諧、化解政治對抗、符合國際慣例,如給予禮遇,亦屬應當。

4.今審酌陳前總統健康情形急速惡化,以及國內外醫療小組之專業結論,均得出應速予保外就醫,惟法部仍稱不符保外就醫規定,但卻說不出專業根據,也提不出醫學證據,究係那家醫院、那位醫師之診斷,已歷數月遲無法公布,本辦公室再次嚴正要求法務部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切莫讓醫療專業淪為政治工具,而讓國人對於政府僅存之信賴完全燃燒殆盡。

5.本辦公室亦主張對於卸任總統之禮遇應予法制化及條文化,部分立法委員提出將因案執行之卸任總統的「生活及醫療照護」納入禮遇條例之修法範疇,此亦為建立可長可久制度之務實作法,我們至盼朝野發揮高度智慧,從法律面為台灣社會所面臨陳前總統保外就醫之嚴肅課題,尋找符合社會最佳利益的解決方式。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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