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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破檢/繭(惡劣檢察官)行動
新聞報導 -
作者 Jade | 贊屋   
2013-03-20


(photo source: 司法正義-破繭行動

2013-03-11吳錦發-「阿發開講」訪問 郭憲章人權律師
主題:綠色逗陣之友會與綠色智庫發起的全民破檢/繭(惡劣檢察官)行動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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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綱:
1.針對目前冤案的14位綠營知名政治人物(有十四人之多,包括彭百顯、許添財、邱義仁、高英茂、謝清志、石守謙、呂秀蓮、游錫堃、許陽明、陳哲男、周禮良、黃偉哲、吳乃仁、吳明敏等),對個案檢察官提起訴訟。對檢察官的濫權濫訴有何方案因應?

2.被害人都想要討回自己的公道,並藉此對結合媒體操弄之檢調人員,這些受害者要對他們責任追究。

3.主要訴求達到司法轉型正義目的,並要讓這些去做國民黨打手的檢調人員們,要禁得起最後的司法檢驗。

4.檢察官的濫權,對人民造成極大的迫害,也對台灣的民主政治傷害極大。

5.過去長久以來受其害的民眾,總是自己回家吃豬腳麵線後就不再追究?為何這次又要站出來?

6.倘若不是這些受害者願意自己站出來,他人也無法先提出要協助的立場,受害者本身的道德勇氣很重要。

7.這些人之中受害的年限短則1-2年,多則長達13-14年,受精神折磨極深,直到無罪確定,如今他們要回頭再向司法單位挑戰,將是另一段艱辛且漫長的路程。

8.舉例前南投縣長彭百顯,歷經十多年的纒訟,人生最精華的時光全葬送,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博士,千里迢迢從美國回來報效祖國台灣,卻因「減振案」身受污名,對台灣失望透徹。

9.執政者長期用權力控制司法檢調,使達到政治迫害之手段,變成一種「白色恐怖」。過去「兩蔣時代」黨政軍極權全面迫害在野黨,跟如今台灣已走入民主自由選舉的時代,仍然利用權力控制司法檢調,用合法的手段達到不擇手段去迫害在野黨、異己,實在惡質。

10.任何人若不敢站出來爭取司法轉型正義,未來下個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11.希特勒要迫害猶太人之前,也不是全面性殺害,是先從指標性人物開始慢慢抓、慢慢殺。一開始一般人也認為跟自己無關,才會放縱納粹展開全面性的屠害。

12.台灣會變成當時漠視殺害自己人的猶太人嗎?

13.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有些反國民黨已被判15年刑期的政治犯,公文送到蔣介石手上後改批「槍斃可也」,而對因貪污被判刑期的國民黨籍犯人,卻直接改「奉命不起訴」,直到今年,台灣有改變?

14.客觀來論,檢察官是行政官,在行政系統裡,他們可以控制指定分配案件給其他有意識型態的承辦法官,但仍寄望的承辦法官認真調查後,都還給這14位被告清白。

15.儘管司改路途仍遠,但也應肯定法院仍然還有良心法官,未放任檢察官恣意起訴的行為。

16.前東德一位總統曾向阿扁總統建言,轉型正義一定要做,第一:法律、第二:媒體。東德的轉型正義首先就是從法律進行,當時替共產黨迫害政治人士,法官先做清算,德國統一後,人民才真正相信司法。可惜阿扁8年未做轉型正義。

17.期待馬政府是緣木求魚,何以還有人要支持他?台灣人要深刻反省。

18.國民黨在台68年,執政下腐敗貪污,事實有必要還原讓國人了解並清算。

19.目前第一步就是先追究這些濫權起訴人的檢察官。

20.從這些起訴案件中已發現幾件,明顯是檢察官硬惡意栽贓、抺黑,而對被告的喊冤不理會。

21.「破檢行動」要突顯的是,檢調方面蓄意扭曲的事實,並嫁禍栽贓污名化這些反對人士、反對政黨,以達到政治利益目的。

22.尤其在政治選舉其間更製造多年冤案出來,強加進行搜索、羈押,加上特定媒體配合大肆炒作,人民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就算想辯駁,身份為被告,也無法在很短時間充份反駁。

23.「破檢行動」最重要的,政府不能利用司法檢調,來打壓異己、迫害人民的工具,並截取不當的政治利益。

24.何以民進黨未率先行動?這是一個社會運動,民進黨若甘願躲在社會運動的後面,是他們的選擇。但台灣人也要自己站出來揭發不公不義。

25.這個行動也在教育人民,當你遭遇到司法不公,甚至在派出所,警方人員先對你做違法的為等,把你能夠先主張的權益說出來,可以去追究什麼責任。

26.當人民普遍有常識,能夠保護自己的尊嚴與權利的時候,檢察官就不敢隨便對你栽贓、扭曲。

27.這一波追究檢察官的行動,未來的檢調人員,還有人願意成為受人利用的鷹犬,濫權起訴,將來有一天就換他們變成被告、被判刑,難道他們真願意因個人的意識型態,而背棄身為檢調人員所該有的司法正義的天職?

28.期望達到遏止這些濫權的檢調人員們,該適可而止了。

29.採用刑法第125條(對象:檢調、警察,可求處1年以上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行為:1.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2.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3.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朔或處罰、4.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朔或處罰)用濫權追訴處罰罪來告發這些檢察官。

30.學習蘇治芬的精神,絶不接受惡意的栽贓抺黑,為清白絶食誓死抗爭。

31.記者會(3/4)後每個禮拜告一位檢察官。

32.喊冤的公訴檢察官就沒責任嗎?

33.喊依職權辦案的檢察官,難道權力範圍可無限上綱?

34.明知用偽證起訴的檢察官,竟找同僚出來喊冤力挺,卻不問證據真偽?

35.這些受害者站出來,是希望未來台灣不要再同樣遭受迫害的人。

36.但有部份案件其受害者,為了考量國家整體的利益(涉及機密),並未提告。

37.馬英九說不干涉司法,但多位檢察官以抹黑手段來完成偵辦,最後也都升官.。

38.後續會收集這些控告檢察官的事證將寄到各大學校當成教材。

39.藉此破檢行動,可鼓舞過去被扭曲迫害的受害者勇敢站出來,去追究當時濫權起訴的檢調人員,正面效果可讓檢調人員未來收歛行為,教育人民受到任何的委屈,一定要站出來,不要做沉默羔羊,維護自己的人權。

40.這是第一步,對百姓有啟發效果。能夠讓人民看清這些檢調可惡的一面,進而產生嚇阻作用。就算無法彌補過去,但至少要預防未來類似再發生。

41.陸續會繼續對濫權檢察官提出告訴。台灣人不要冷漠、事不關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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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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