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1984年余陳月瑛的兩岸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論海峽兩岸人民探親

1984.06.02 雷聲週刊
若 愚


  我的家在山的那一邊

  五月一日報載,立委余陳月瑛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指出,近來中共開放南韓及日本前往大陸探親,大作統戰手段。海峽兩岸制度,我長敵消,因此可以考慮大陸人民適度來台探親,固定地方相會,以收反統戰之效。

  質詢中又稱:天倫之親乃人類最高道德,況且台海一隔三十餘載,昔日親暱嬉遊的朋友兄弟父母,早已景物全非,日夜寄情盼思乃人之常情,現前往大陸探親者日益增多,大陸一程所感,勢必厭惡大陸的社會制度,成為反共的尖兵,果有少數利慾薰心,受中共收買,我情治單位龐大,亦無所遁形。因此,為維護儒家的人倫文化,應讓其過寧靜平常的生活,以免造成反效果。

  余陳月瑛之所以提這項質詢,除了建議政府考慮讓大陸人民適度來台探親外,還因為「據稱最近復興基地台灣地區人民透過不同的孔道,前往大陸探親者,人數日增,且居留時間過長,為防止遭中共利用,行政院有關部門正在研商加以防範,並立法懲罰之。」

  國家分裂乃是民族的悲劇,一九四九年政府撤退來台,不願接受中共統治而追隨政府來台者,約有二百多萬軍民同胞,誰無父母,誰無妻子,能全家抵台者,又有幾家?「我的家在山的那一邊」的歌聲,又何其悽厲悱惻,令人鄉愁滿腸。

  另外,從日據時代一直到光復後,由台灣到大陸探親或經商,而在大陸赤化時來不及返台的台胞,據估計亦有五萬人之多,為了避免有「台灣關係」遭迫害而隱匿籍貫的台胞,尚無法計算在內。這些台胞又如何不是望斷鄉關,有家難歸。

  余陳月瑛適時提出讓海峽兩岸親人相會的建議,雖然可能又是「狗吠火車」一番,但是聽在天下雜亂人耳中,卻有一番感奮的心情。

東京是到廈門的捷徑

  在中國歷史上,由於政權鬥爭、國家分裂也是常有的事。「大夫無私交」,政府和官員不可私自互相往來,但是,民間的相互往來,商業上的互通有無,並不在禁止之列。

  北伐以前,各省之間,甚至革命的南方和北洋政府控制的地區之間,人民也是相互往來的,並不在禁止之列,否則,各省青年如何奔赴革命的廣州。

  當然,民間的往來,在各敵對政權之間,都不允許負有政治任務的。

  日據時代的台灣,切斷海峽兩岸漢民族的交往,是為日本統治當局的政策,而有一九0七年十月三日台灣總督府發佈的「外國旅券(護照)規則」。其中第四條規定:「本島人非持有依此規則發給之旅券者,不得渡航外國,但特定場合不在此限。」

  當時,中國在列強壓迫下,由日本到中國是不需要護照的,而唯獨作為日本國民的台灣人到中國是例外的。而在台灣人申請護照渡航大陸時,日本當局則予以百般刁難。

  日本刁難的理由是,怕有無賴漢到大陸,和持有護照是一種對台胞在大陸的保護,而實際上,輸送台灣流氓到大陸是為日本政策,限制一般台胞到大陸以免引發民族情感才是真正的目的。

  但是,台灣到日本無須護照,日本到大陸又無須護照,這乃是因為當時台灣總督府的單行法規不適用於日本本土之故,所以,有許多台胞就利用這一條路線回到大陸去。然許多台胞到大陸的目的地多為福建和廈門,到了福建和廈門而直接返台則因無護照,被處罰的人不在少數。

  為此,引起當時對台胞的一些抗議,而當時總督府警務局長給黃呈聰的答覆是:「居留內地(日本)渡航支那,可以例外不受處分,但在台灣就存有渡航支那的動機,無護照前往內地,然後渡航支那者應受處分。」

阻礙台灣人和中國人的親善

  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發行的「台灣民報」(第二卷二十一號),就以「希望撤廢渡航中國的旅券制度」為題,發表社論,向總督府質問說:

  台灣設這旅券制度全然是束縛台人的海外發展,一面許內地人不要旅券自由可得渡航,同是國民何以待內地人那樣厚,待台人這樣薄!台人豈無怨言嗎?這樣區別的道理,實使我們難得明白?若論往中國,台人豈不是比內地人更有許多的利便嗎?如言語、風俗、習慣都是接近的,況且台人的祖先也是從中國移來的,論意志的疏通比較內地人是更容易,而內地人免保護,台人要保護的理由,到底是在那�堙H又領旅券須納手數料十圓,到中國往復三等船費只有八圓,旅券的手數料和往歐米是一樣,這樣手數料也是一個束縛的方法了。

  一九二七年九月十一日,「台灣民報」又刊出「旅券制度問題」說:「日本人要到中國旅行者,免受中國政府的干涉牽制,得以自由上陸,這也許是日本對中國的特權之一種。可是台灣人都不能夠受此特權,凡台灣人要旅行中國者,須先受警察當局很詳細的身份調查,然後才肯給與旅行券。」該文進而揭穿日本當局輸送台灣流氓到大陸的真相,和刁難台灣人民間旅行大陸的真相原因,該文說:

  據當局說是為旅行者的保護上而設這旅券制度的。那末一般的日本人怎麼反不保護呢?真是豈有此理呀!若說是要制限台灣人的不良份子,恐怕他在對岸非法,一來有礙日本國的面子,二來會擾亂鄰國的治安,這到說的有些堂皇。但其實不然,於旅券制度下之中國在住的台灣籍民,居多是不良份子,有整賭場的、有賣私煙的。而日本領事對這種的籍民,竟未嘗加以取締,反耍陰為保護,藉以顯揚國家的威力,諸如此事,都是事實在證明的,然則旅券的制度,除卻束縛台灣人的海外發展的自由,和阻礙台灣人與中國人的親善而外,更尋不出別種的理由。

  矢內原忠雄則在「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一書中說到:「台灣原為中國的領土,中國人的殖民地。像住在台灣的日本人,在日本有其本據一樣,台灣人在中國有其故鄉,有其共通的語言和習慣。因此,日本的台灣統治,是拿台灣拉開中國而與日本相結合。……對於中國人及台灣人的渡航,設有特別限制。即台灣人直接由台灣去外國,必需攜帶依「外國旅券規則」(這是以台灣總督府令制定的)發給的旅券,違此而去外國者,予以處罰。關於中國人來台灣,一八九五年日令第二十二號曾經特別限制中國人的上陸和居住,但在一九一八年,乃以總督府令制定與日本國內同樣的有關外國人入境的規定。」

「一定要帶我們回去」!

  一九四九年,政府撤退來台,對背井離鄉撤退來台的二百多萬軍民同胞,先總統蔣中正先生是有過承諾的,政府帶他們來台,一定帶他們回去。所以,先總統蔣中正先生逝世時,電視遠出現過許多痛哭流涕的鏡頭,哀傷的外省同胞,哭喊著:「您說了一定要帶我們回去,您老人家竟然先走了。」

  三十多年來,政府不能把這二百多萬人遵守承諾帶他們回去,相信其中大多數的人都能原諒政府的苦衷。政府不能帶他們回去,但親情的思慕乃人之常情,只好利用中共開放下的空隙,間接由海外回去看看闊別三十多年的故鄉和親人,這是人倫親情的人性,如果這也要立法處罰的話,那是對人性的處罰。

  再說,日據時代是異族統治,分化台胞對大陸的民族情感是殖民統治的主要方針,但也只能做到阻止台胞與大陸的直接渡航,也無法阻止台胞繞道日本回到大陸旅行。今天政府的對象是中共,並非十億人口的中華民族,當年異族統治的日本當局能放過一馬的,回到祖國懷抱後的統治又如何不能允許?

  今天政府不能統一中國,讓分裂的家庭團聚,這是政府的責任,人民沒有以此相責,而政府竟要處罰人民自力求取親人團聚的努力,這並不應該是政府的本意。

  以中國傳統的政治哲學為言,儒家固然講求「仁道」,並且,「親親為仁」,處罰人民「親親」的行為,那是政府公然與仁道相抗。就說專制主義的法家罷,韓非子也說:『凡治天下必因人情。』回大陸看看三十年沒見面的故鄉和親人,難道不是人情嗎?違背「人情」,是連專制都不可能成功的。三民主義的內涵更不止於「親親」和「人情」而已。

  或者說到大陸探親乃是中共統戰。「統戰」之意為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試問回大陸看一下別離了三十多年的親人,又是要聯合誰打倒誰呢?如果這樣政府就會成為被聯合打倒的主要敵人,試問政府又自居於什麼地位?除非自居為天下親情之敵,否則又怎麼會成為統戰打倒的對象?這不是陷政府於不義嗎?

望政府三思

  國民黨的先烈林覺民說:『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有此悲念,國民黨得以推翻滿清。國民黨取得政權後的今日,不能完成中國統一,完成天下破裂的家庭團圓,反而要使天下眷屬皆為無情之人,豈不成為天下罪人?

  當然,我們知道這並不是政府的本意,而是一些對人民失去信心,對反共失去信心的官僚,又在那�婸~導政府政策。但政府當局,至少應當考慮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一旦錯誤的政策被誤導成功,其後果就很難收拾了。如果政府能更有為,余陳月瑛的建議,指定固定地點讓大陸同胞來台探親,亦應接受,那麼,來台的外省同胞都會感謝政府的。「感謝政府」也會是「共匪統戰」或「違反國策」嗎?望政府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