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隻浴火的鳳凰:
台灣省參議員王添燈
——台灣議會史上下場最悲慘的民意代表!
1984.08.04
薪火週刊
黃森松
今年(1984)二月十一日,台灣省議長高育仁與副議長黃鎮岳,擄帶一份全體七十七位第七屆省議員的聯合簽名冊,前往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籲請蔣總統經國先生競選連任的新聞見報以後,不但黨外雜誌疾聲抨擊,許多選民也頻呼「看跌眼鏡」不已,莫不認為十四位「號稱」黨外的省議員,不該如此自失立場地為國民黨的家務事湊熱鬧。
黨外省議員為何「迷航」?
這場風波發生時,十四位黨外省議員的舉措被一位國民黨籍資深省議員認為「諒他們也不敢不簽」!所以這樁乍看起來像似「迷航」的政治行為,幕後必定有其錯綜複雜的歷史背景和苦不堪言的心理壓力,值得一些身不在其位的「在野」政治評論家加以探索推敲。
因為,只要我們翻開台灣會議史,有心人士必然可以發現:本省最高民意機關從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成立以來,卅八年歷史之中,凡是在議事堂內外膽敢跟國民黨尖銳對峙、然後又被統治當局視為「眼中釘」的民選代言者,雖然他們容或可以縱橫政壇二時五刻,但等到「高潮」一週,每個人的「下場」幾乎卻都淒慘得很!或許,這才是十四位第七屆黨外省議員在遭到「勸說」之餘,每個人都只好「不敢不簽」的真正苦衷吧?
遭到「政治性」戕害的省級民意代表,最近的是張俊宏和林義雄,中期的是李萬居和郭雨新,最早期的則有林連宗、洪約白、林日高以及本文的主角王添燈——他們都是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五日當選的第一屆台灣省參議員。其中,最淒慘的是台中市選出的林連宗和台北市選出的王添燈,他們都在卅七年前春天發生的大災劫中,遭到魂歸離恨天的噩運。而王添燈又比林連宗更慘!
台灣議壇最敢說話的人?
王添燈:男,一九四六年當選省參議員時四十六歲,台北市人,成淵中學特別科畢業,曾任惠德公司(販賣茶葉)董事,日治時代曾參加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政治運動(參見葉榮鐘著「台灣民族運動史」第四七九—八0頁),並曾前往中國大陸淪陷區,考察經濟與殖民政策,光復後創辦「人民導報」,自任社長。
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五日,王添燈經由市民投票直接選舉,當選為台北市參議員;同年四月十五日,經台北市參議會間接投票選舉,又當選為台灣省參議員,遺缺由陳春金遞補。王添燈當時籍設台北市建昌街一段十五號。
有關王添燈的資料,坊間目前能夠找到的便祇剩下上述幾段而已。不過,最近讀到遠景出版的「吳新榮全集」之三「此時此地」時,在這本吳新榮(夢鶴)的自傳體小說中,又發現一些有關他的片段記載。
一九四六年十月十三日,吳新榮前往台北參加「全省衛生建設聯席會議」時,曾經與楊雲萍晤面吃飯;分手後前往到蘇新家,遇到蘇君與呂赫若。然後:
……夢鶴們又到艋舺一間茶行找汪天生,汪天生是現在台灣議壇中最敢說話的人,所以備受全省的進步份子及文化人的支持和稱讚。他走到書櫥拿一件文字給夢鶴們看並說:「這是孫文先生的親墨……我每看這幅寶貝,每想要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夢鶴始知道他在過去已有一段的鬥爭經歷,並看他那付氣骨隆隆的面貌,將來必有成就。(吳新榮:此時此地,頁一七七—八)
吳新榮筆下的「汪天生」,就是王添燈!因為,住在艋舺一間茶行、「在台灣議壇中最敢說話的人」,除王添燈以外,並無他人(台北市參議會當時共選出兩位省參議員,一是王添燈,另一位則是擔任議長的黃朝琴,因此「汪天生」必然就是王添燈)。
沒想到,當時被吳新榮認為「將來必有成就」的王添燈,不到四個月後便慘死於「二二八事變」!而且到現在為止。連省議會的圖書資料館都找不到他的戶籍資料究竟淪落何方?
黨外群眾路線運動的鼻祖
一九四六年五月一日,省參議會第一次大會第一次會議從下午二時起開議,先選舉正副議長黃朝琴與李萬居。王添燈在選舉中雖未得票,卻在會議行將結束時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各單位將書面報告提先分發」給各位參議員——他似乎急欲有所「表現」。
五月二日,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代理行政長官陳儀,向省參議會提出施政總報告。
五月三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代表兼總司令陳儀提出軍事報告,並接受參議員詢問。
以上兩次會議,王添燈並未留下發言紀錄:但三日的會議即將結束時,王添燈卻提出「權宜問題」,要求大會決議:
(1)原定十天會期太短,致使議員不能儘量發言,請延展會期五天;
(2)議場(今南海路與泉州街交會處前美國新聞處舊址,現為美國在台協會會址)太狹小,不能容納多數民眾旁聽,請移往中山堂。
台南市選出的省參議員韓石泉(曾任台灣文化協會理事、台灣民眾黨台南支部常務委員),在「六十回憶」書中說:
會議議場之變更,本次大會特徵之一。緣省參議會會議廳,雖非寬敝,亦足敷使用。然一部份議員,懷抱演劇心情,欲想大顯身手,以誇示民眾,提議變更中山堂,雖有人反對,結果通過,於是英勇之議員不愁無用武之地矣(頁六八)。
韓石泉所指責的對象,無疑便是王添燈。當時,反對這項提議的還有同為台北市選出的黃朝琴議長。
他在「我的回憶」第五十五節「省參議會成立後的紛擾」中說:
……我對於遷移會場的提議,力持異議並大聲疾呼,說明議會乃係神聖莊嚴之地,大會自應在議會內舉行,以正視聽,如為遷就旁聽民眾而移地開會,屆時如中山堂會場再不敷容納時,又將如何?接著我提出了合理解決辦法,就是將會場實況用播音器向場外播送,也可經由廣播電台轉播,擴大收聽範圍,如此可謂已兼顧議會立場與事實需要,應無反對之理,惟有部份議員仍堅持要遷移,於是旁聽的民眾如狂如痴。轟動叫囂,鼓掌附和,秩序幾已無法維持,遂在內外夾攻的情勢下舉行表決,在表決時還有議員大聲呼叫:「手舉起來!」結果,便在這樣紛亂吵雜的情況下,作成決議。我當時不禁悵然若失,內心憤慨不已!(頁一四三)。
當時,王添燈的座位是最末的三十號,剛好是在面向主席台左側最後一排的最角落,因而得以倚角之勢俯瞰整個會場。而他的背後正是新聞記者席和旁聽席——這種「風水」,雖然讓他擁有足夠的空間扮演轟動會場的角色,但似乎也是釀肇日後悲劇下場的劫數來源。
從這場更換議場風波及黃朝琴議長所留下的文字之中,有三件事值得一提:
(1)在台灣議會史上,王添燈是第一位將議事堂與群眾運動結合者,從這個觀點來看,王添燈應該是黨外「群眾運動」派的鼻祖。
(2)經過這場風波以後,黃朝琴議長在興建霧峰議事堂時。不但把旁聽席設在樓上,連新聞記者也被請到旁聽席上,直到黃朝琴離開霧峰以後才搬回樓下的衣帽間,成為陳婉貞筆下的「垂簾聽政」。但這段掌故,知者並不多。
(3)卅八年來,台灣的傳播媒介鮮少敢正視議事堂,更遑論轉播;因此六年前,台灣日報把新聞焦點定在台灣省議會後,便遭到改組。
他的建議永遠是馬耳東風
根據「台灣省參議會第一次大會特輯」的記載,王添燈直到五月四日的警政詢問時,才首次向官員(警務處長胡福相)提出詢問:(1)警察大隊的組織與職掌如何?(2)指文(紋)學有沒有繼續研究?(3)接收警犬,為何卅二隻變成十二隻?(4)清潔運動時,一位分局長為何恐嚇民眾說「不出來做會遭到槍斃」?(5)警察大隊�埵釵h少本省人?
胡福相處長答覆說:(1)警察大隊是以集中為原則,遇有重大事變時便以鎮壓,該隊原有編制四百餘名,但實到額僅一百多人,其中本省人只有十餘位;(2)指文學繼續研究中;(3)警犬接收時,確實只有十二隻;(4)槍斃之說恐怕是民間傳聞失實,警務處並未下達這種命令。
五月六日,財政處長嚴家淦提出工作報告以後,王添燈在質詢中建議:
(1)為促進實現民生主義,建設模範省,應請建立一個完美的財政政策;
(2)經濟政策先於經濟建設,政府應及早制定發展方向;
(3)官營事業應有民選的監察人;
(4)日本人在地方銀行所投的資本,應讓本省人所有;
(5)日產處理應有適切方針,不可以悉數轉給中央。
上述五點建議的後面三項,都是擲地有聲的為民喉舌,但直到今天為止,公營事業不但沒有民選的監察人,還淪為國民黨酬庸退休或失意政客的籌碼;而日本人在省各銀行的投資,也悉數成為官股,使國民黨得以控制台灣的資本家,使他們不敢與在野的政治抗議運動結合。對於日產的處理,也是如此作風。
王添燈在財政質詢時的發言,不是變成馬耳東風,便是得罪政要。他不但提出建議,還抨擊教育處長范壽康挪用購買教科書預算六百萬元中的一百萬元去做生意,造成虧空。而嚴家淦的即席答覆說:「這件事我不知道,待查明後再答覆」;事寶上,這件醜聞當時早已轟動省壇清議,但嚴處長仍然官官相護。
台北市民竟然包圍議事堂
范壽康的醜聞猶不止此。他在一九四六年四月廿九日向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演講時,居然斥責本省同胞有「獨立思想」、「排斥來台外省人」、「台人治台主張」和「袖手旁觀、完全奴化」等思想及劣蹟。結果,這場演講經林茂生博士創辦的「民報」揭發以後,造成激烈衝突!
高雄市選出的省參議員郭國基,在開議首日便提出臨時動議,認為范壽康的演講內容「有侮辱本省同胞」名譽之嫌,應請大會派員前往加以調查。五月一日下午,大會決議:推派郭國基和蘇惟梁(新竹市選出)兩位參議員前往調查,並於本月五日教育報告後提出詢問。
由於王添燈的提議使會期展延五天,教育報告因而延到五月七日上午才舉行。當天上午八時正,全體卅位省參議員齊集中山堂內,先聽取范壽康的工作報告,再聽取郭國基的調查結果。
范壽康報告時當然矢口否認先前的發言;但郭國基向大會提出的調查報告卻說:「我等承本會派往省訓團調查報載教育處范處長詆毀本省各項問題,經於二日至團實地調查該團學員四百九十五名,均說與『民報』所刊事實無異,並提出書面聲明書」。
沒想到,郭國基的這份調查報告,卻被韓石泉和劉傳來(嘉義市籍)提出臨時動議加以否決。連共同參與調查的蘇惟梁參議員也不惜自毀立場同意韓、劉兩位參議員的看法,認為「省內外隔膜裂痕堪慮」,「這是一場誤解」;彼等指出,造成「誤解」的原因出在:范壽康的國語不夠標準、發音不太正確,而且經過通譯,難免「有與原意出入之處」。
黃朝琴被迫只好辭去議長
省參議會這種乖離事實的決議,雖然為范壽康留住顏面,卻引來市民包圍議事堂的行動;大批的民眾在五月九日正午,將中山堂層層包圍,鬧出韓石泉書中所說,「有喊打倒議長,請議長不要走的」壯觀場面。有位市民甚至登上主席台發言指責說,「像這樣的參議員,那�堹鈰鬻齔膝x灣的政治?」可惜,韓石泉並沒有指出這位市民的名和姓。
包圍中山堂風波之後,台北市內的報紙又掀起喧騰,認為:(1)黃朝琴議長過於專制;(2)黃朝琴被中央收買,欲其控制省參議會;(3)林獻堂係受到威脅才退出議長選舉;(4)台北市參議會正在醞釀免黃朝琴……等。
五月九日的狀況實在很不妙:
(1)缺席議員創下最高紀錄,竟然多達六位:台中縣林獻堂、彰化市李崇禮、台南縣殷占魁和陳按察、新竹市蘇惟梁、澎湖縣高恭。
(2)從五月六日起執行的「依座號順序發言」決定已經破裂,參議員的發言順序從會議開始脫線。
(3)王添燈的發言時間最長,而且語多慷慨激昂;在詢問結束前還特別聲明:「我是為國至誠,一切發言或過激烈,請當原諒。並希勿以台灣為經濟殖民地,並本良心,大量救濟失業者;更希望為國盡忠,為民族盡孝,這是本人無限的盼望」。當時在場接受詢問的是工礦處長色可永。
五月十日,黃朝琴議長擋不住街坊清議,竟在交通處長嚴家淦工作報告後,向大會提出辭職,使得政壇為之騷動譁然。
五月十一日,王添燈在聽完會計處長王肇嘉報告後,又指責公營事業祇知追求利益,且太過本位主義,致使「壓制物價」的事業目標,造成日趨嚴重的物價波動,影響民眾生活甚鉅。
他竟然敢批陳儀的「逆鱗」
同一天,大會還聽取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方學李的工作報告。
王添燈在方主委報告後問道:依照「省參議會組織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省參議會有權「議決有關人民權利義務之省單行規章」,為何行政長官公署並未遵行法律規定辦理?
事實上,長官公署是可以不把台灣省單行規章送交省參議會審查。因為:
(1)國民政府於卅四年九月二十日公布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是:「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其職權範圍內,得發布署令,並得制定台灣省單行規章」;但綜覽全部法條,則未見國民政府規定:公署所制定的單行規章,必須送交省參議會審查。
(2)在「省參議會組織條例」中,跟省參議會平行的是省政府;該條例中並未規定行政長官公署與省參議會之間的關係。署會之間是否具有平行地位,屬於妾身不明的謎!
換句話說,省參議會雖然是於法有據的本省最高民意機關,但在中央行政院和台灣行政長官陳儀心目中,她並沒有寶際地位和實質權利。所以,陳儀既可以不到省參議會提出施政總報告,也敢該將長官公署所制訂的若多省單行規章不予送交省參議會審議,便逕行發布施行,畢竟他是集擁行政、立法與司法權於一身,並且擁有軍事指揮權(身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的「台灣王」!
因此,王添燈對於長官公署的抨擊,實在「蛋頭」得可憂!再加上五月九日群眾包圍中山堂的事件、台北市參議會醞釀罷免黃朝琴的風波,從各種記載來看,似乎都跟他脫離不了關係——因此他不但已經得罪開始走紅政壇的「半山派」和「騎牆派」,更嚴重開罪了不可一世的陳儀:王添燈試彼鋒芒、批其逆麟的結果,便造成他日後必走否運的最主要驅力。
二二八事變中的「王添燈」
王添燈在卅七年春天的那場大動亂中,一開始便扮演極為吃重的角色(詳情請參閱「台灣暴動事件紀實」,「深耕雜誌」再見號)。
根據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長官陳儀)宣傳委員會(主任委員夏濤聲)在劫後編印的「台灣暴動事件紀實」記載,王添燈在那場紛亂中的所作所為包括:
(1)卅六年三月一日上午十時:台北市參議會邀請本省選出的國民參政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和省參議員等,在台北市中山堂集會,籌組「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決議推派原籍南投的國民參政員、當時擔任台灣廣播電台台長的林忠,以及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和王添燈等人,前往公署謁見陳儀,請求政府解除臨時戒嚴,並釋放被補「暴徒」,然後官民合組「處理委員會」,對涉案者予以從寬處置。
(2)卅六年三月二日:下午二時五十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三樓開會。當應邀前往參加協調的官方代表退席以後,王添燈曾經「向群眾廣播,極力抨擊政府,稱譽殺害X省人之流氓暴徒為革命先烈,並謂:革命先烈的血不會白ㄅ流的,假使政府對這次事件不善為解決的話,難保沒有第二次更激烈的流血……」。上引文字見「台灣暴動事件紀實」乙書第六頁。
(3)卅六年三月三日:根據前者記載謂,「王添燈於當晚乘機廣播,謂政府無法維持治安,故須設立治安聯合辦事處;同時蔣渭川廣播本市高中以上學生自治會代表,於十六時四十分於廣播電台開會,十八時零五分在中山堂召開學生代表會,討論治安問題」;文見第八頁
(4)卅六年三月四日:上午十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繼續開會,前引書中說,「當時,王添燈報告:據台中來電話,一切機關業已接管完竣,已組織處理委員會處理一切,維持治安」;文見第十頁。
(5)卅六年三月六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選出常務委員,由國民參政員林獻堂、陳逸松,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李萬居、林連宗、黃國書與連震東,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及參議員黃純青、蘇惟梁、林為恭、郭國基和王添燈等人當選,事後並發表聲明強調:事件的發生,在於爭取本省政治的改革,不是要排斥外省同胞(參見前引書第十五頁記載)。
(6)卅六年三月七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王添燈在「處委會」報告「處理大綱」四十二條;晚間七時,王添燈再將該四十二條向全省廣播,並於八時許,會同全體委員集體請求晉見行政長官陳儀(公署設於現今行政院址),但被陳儀拒絕!
(7)卅六年三月八日:白天,是台北城內最混亂、最焦燥的一天;但到夜�堙A憲兵第四團的兩營憲兵,從福建開駐台灣,於當夜十時登陸基隆以後,台北與基隆之間,發生了最大規模的「激戰」,傷亡相當慘重。
(8)卅六年三月九日:憲兵營於凌晨破曉時分收復台北城,並協助維持治安。至此,數日來烜赫一時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已若煙消雲散,作為大本營的中山堂也已空無一人——台北城內,也從此未見王添燈的蹤影!
台灣歷史為何如此作弄人?
一年後,台北市參議會於三月九日舉行的第一屆第廿九次臨時大會中,通過參議員黃逢時(黃純青之子,台大教授黃得時的兄弟)的提案,決定電請台灣省參議會依據「省參議會組織條例」規定,予以遞補王添燈遺缺!
結果,在一年前大災變中,同樣被行政長官公署列為「亂黨暴徒」的「台灣自治青年同盟」首腦、被認為因「故」而未能一死的蔣渭川,竟以第一順位候補省參議員(得到八張票,比王添燈少一張)資格,於一九四八年五月廿二日,遞補成為省參議員,直到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吳國楨攬為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以後,才辭掉參議員職位,再由第二候補陳旺成遞補他的遺缺。
根據「台灣暴動事件紀實」乙書的記載,蔣渭川在事變中的「表現」,其實跟王添燈一樣的精彩,甚至更為「英勇」和「離譜」,但海內外不少人認為,因為他「處理得當」而能倖免罹禍——結果,一個魂歸離恨天,一個卻以政壇新秀姿態接替其遺缺,進而走紅台灣政壇。
難道說,台灣的歷史與上天,總是如此作弄人?(一九八三年八月二日初稿/一九八四年四月廿五日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