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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5自由時報
監察院的黃煌雄委員遭到監察院長點名查案頻繁累壞官員,本人除了訝異身為監督政府施政的監察院長竟然要替行政部門說項,同時也替認真執行監察權的黃委員抱屈,個人身為霧峰林家下厝總幹事要說句公道話。
回想民國九十年,當霧峰林宅下厝還是九二一地震後斷垣殘壁景象,政府部門為是否要重建霧峰林宅而猶豫不決甚至互踢皮球讓霧峰林家後代無所適從,我們才開始向監察院陳情並認識黃委員,在與黃委員接觸過程當中,我們深深為黃委員不分藍綠只為台灣文化歷史負責的氣度深深感動,在黃委員勇於任事積極協調督促下,主管機關才組成跨部會的霧峰林宅復建委員會,讓國定古蹟霧峰林宅從內政部解除古蹟指定的危機下,逐一解決法律與龐大的工程預算問題,並協助遊說林家內部不同意見,最終步上古蹟修護之路,而有今日的成果,讓大家可以分享台灣最重要的文化資產。
當社會大眾都只關心健保或工程弊端等大案,文化資產這種冷門事物往往被忽略,恐怕國定古蹟霧峰林宅到現在修護工程還是遙遙無期,幸好監察院還有黃煌雄委員與馬以工委員持續熱心支持與協助,不計辛勞主動負起守護台灣文化資產的重責大任,讓國定古蹟霧峰林宅能夠風華再現。
(作者林義峻 為霧峰林家下厝管理委員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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