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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自由時報
胡市長去殯儀館向夜店大火的罹難者上香,簡短說了:「大悲無言,全力照顧他們就好。」請問胡市長,為何到了這個關頭,還是事不關己、但求塞責?
自居菩薩者才有資格講「大慈大悲、無言無語」。胡志強身為台中市長,執政將近十年了,安檢二十一次也是自己市府所做的稽查,面對九條人命身葬火窟,家屬悲痛、死者冤枉,真正有資格「大悲無言」者,怎會是胡市長本人?當胡市長在議會面對民進黨市議員質詢,翻脣弄舌、飾詞詭辯,搬弄「合法營業不一定合法存在」之語,這教罹難者和家屬,以及台中市民情何以堪?翁奇楠命案責怪警紀與黑道,這次夜店大火卻又卸責給法令不全、無法可管,難道胡市長只會巧言迴避責任?
胡市長說他「大悲無言」,但是他做不到「大智無語」,我們市民真的都「啞口無言」了!
(作者林青弘 為台中市東區新庄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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