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4自由時報   夜店慘劇 東星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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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自由時報   

台中夜店大火剝奪九條無辜人命,其相關責任歸屬經司法及監察等單位之調查後終會明朗,但市長胡志強在事發後的反應,則再三凸顯出官僚的權力傲慢,不但讓台中市民心寒,亦難不讓人聯想起九二一震災後,由馬英九所領政的台北市府對東星大樓受災戶的處理態度。

從東星大樓受災戶自救行動的文獻紀錄觀察,過去台北市府面對東星受災戶指摘:「市府審核人員卻未察覺大樓結構計算嚴重錯誤,未盡法令上之必要注意義務」及「市府建管單位勘驗未發現建築結構之重大瑕疵,導致大樓因強度不足而於地震時倒塌,造成重大傷亡,公務員顯有過失」等理由時,市長馬英九多次親上火線,以強硬態度為顯然可歸責於市府之明顯過失加以辯解,所依據之理由不外乎:一、法令適用上有疑問。二、市府建管單位依中央政府(內政部)之規定實施審查作業,且結構演算依規定由他人(建築師)負責,建管處審核人員因此並無疏失責任。三、施工勘驗責任應由他人(營造廠及監造建築師)負責,要求建管人員在勘驗時查出錯誤,有實質困難,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而無過失。若對照這次夜店大火事件發生後,胡志強及所領導的台中市府官員,對媒體及議員質疑時之回應,根本如同北市府馬英九當年東星大樓倒塌案的翻版,兩者的思維邏輯實在是如出一轍。

東星大樓國賠案在歷經近十年冗長的訴訟後,受災戶才終於透過司法途徑找回最低限度的公道。而台中夜店罹難者家屬對胡市府的訴訟或許才正要開始。這次的重大傷亡與台中市府公安負責單位執行職務上之過失是否有因果關係,相信會是檢方、監委及日後國賠程序進行時法院調查的重點。然而,這些制度面的補救措施,通常只能算是亡羊補牢,若這些悲劇仍無法喚醒民眾對官僚主義的徹底深惡痛絕,實在難以動搖主政者的權力傲慢,而東星大樓和台中夜店的教訓,仍會永無止境地發生。

(作者徐志明 現任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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