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6自由時報   菲律賓沒道歉 馬英九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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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6自由時報   

菲國將台嫌遣中,無視我國司法主權,馬政府以凍結菲勞等手段,表達抗議。而馬總統上個月接見菲律賓特使羅哈斯時,態度強硬,嚴厲地譴責菲國在處理過程犯下違反國際法等三大重大錯誤,並要求菲國「道歉」!看起來相當有魄力。

但事隔不到一個月,馬總統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認定菲律賓的後續處理「釋出善意」,並宣布馬上解除菲勞來台工作審查的限制措施。是菲律賓道歉了嗎?其實不是,是馬總統啟動「自慰式」論述,認定台嫌遣中是刑事案件的司法管轄權問題,無關司法主權,所以菲國沒有傷害主權,不需要道歉了。

然而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有捍衛國家司法主權與司法人權的法定義務,菲國的道歉在國際法例上具有尊重我國主權的意義。這不是馬先生不爽就要人道歉,心情好了就說不用道歉的個人情緒問題,而是有無履行憲法義務的法律與政治問題。若馬總統沒能力貫徹要求菲國道歉的承諾,以履行憲法賦予總統的義務,那請馬先生為自己的食言、無能與失職向國人道歉。

(作者黃帝穎 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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