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30自由時報   司法政治化 戕害台灣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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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30自由時報  

記者蘇永耀/特稿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台灣,馬政府執政這三年來,司法案件屢屢捲入藍綠政治衝突,宛如政爭工具;社會也質疑這道正義防線是否已有顏色之別、政黨之分。司法如政治化,最大傷害將是台灣的民主。

被控收賄的雲林縣長蘇治芬昨一審宣判無罪,即是清楚的事例。

二○○八年十一月雲林地檢署大舉搜索、拘提、聲押蘇治芬等大動作,引發侵犯人權的質疑。檢方固有辦案之責,但以強烈辦案手段處分現任縣長,並選在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將來台前出手,更予人殺雞儆猴的解讀。

甚至,隔一年即將進行縣市長選舉,這項動作也等於衝擊地方政治,種種傳言更讓司法被貼上政治標籤。

二○○八年十月,時任嘉義縣長陳明文也遭檢方以工程弊案大舉搜索,並要求聲押,時機敏感亦引發爭論。相較綠營地方首長偵辦「積極」,當時也涉案的藍營地方首長,檢方動作「平實」許多,外界也質疑難不成藍綠有別。

最近朝野立委正在為首長特別費案除罪化進行修法,但對這個「歷史共業」,之前也出現前朝綠營部會首長及副總統陸續起訴,但藍營的部分則聲聲慢;偵查動作不一,迭遭社會強烈批評「辦綠不辦藍」。

在最後的司法定讞前,基於無罪推定,任何人都應該受到應有的人權保障。但若在最初的偵辦刻意大張旗鼓,甚至洩漏辦案進度,對當事人的形象傷害,往往已經無法彌補。況且,這又是打擊與摧毀政敵最犀利的手段,司法人員若無法節制,縱然沒有政治動機,其結果就是司法的政治化。

司法一旦淪為政爭工具,政客也必定競相利用。扁案遭譏稱成為馬英九的「政治提款機」,便是相同道理。

從最近總統府大動作指控前朝首長未歸還公文等事例可以看出,這三年的司改不僅沒有進步,反有倒退之虞。司法不但不是最後的防線,恐已成為政爭的最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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