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自由時報   胡免彈 護盤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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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自由時報   

針對台中阿拉夜店大火彈劾案,監察院以十比二票懸殊比數縱放市長胡志強,明顯是基於政治考量;三位監委調查提案,卻有人臨陣脫逃放棄贊成票!

胡市長如被彈劾,勢必送往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議處,被停職一段時日勢所難免,如同當年的林柏榕市長被休職半年,以此依樣畫葫蘆,國會、總統明年一月合併選,中台灣是決戰必爭之地,國民黨寄望胡市長護盤,豈不是全盤盡墨?

其實彈不彈劾,民眾眼睛是雪亮的,只是一味護航更落人口實,距離大選也僅有七、八個月,時間短暫,選民仍記憶猶新,加上在野黨藉機炒作,胡志強再如何「長袖善舞」都無法翻出如來佛的手掌心,護不護盤都已成了尾大不掉,呈現的是極度負面的選戰之惡。

監察院為杜悠悠之口,企圖二度提案彈劾,彰顯監察權的獨立、自主性?只是何以大剌剌地第一次彈劾,以懸殊的十票對上二票護航,明顯是提案的三人中有人跑票,應該先說清楚講明白。如確是政治考量,這樣赤裸裸地表態,真無視民眾雪亮的眼睛?

(作者黃佳境 為前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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