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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自由時報 陳肇敏是不是間接故意 特偵組有沒有直接放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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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自由時報
近日多位先進對江案提出各種意見,認定陳肇敏等人在本案應有「間接故意」而成立殺人罪的共犯(舊法追訴期二十年),在下深表贊同。其實從舊陸海空軍刑法第八十七條性侵殺人罪處「唯一死刑」、不起訴處分書中記載陳肇敏「指派保防官們」偵辦此案及「務必」取得自白,顯見其已對江國慶自白後判死刑將「有預見」。加上舊軍事審判法第一五四、一三三條「起訴書及判決書」均須「軍事長官核定」,顯見陳肇敏是「唯一掌控」整個流程的犯罪行為人,其他人僅是殺人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