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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自由時報

追討不當黨產
記者王寓中/特稿
國民黨推遲「政黨法」的立法時程,關鍵是離不開「黨產」;黨產不完成最終處理,根源在「政權」。馬英九總統和國民黨空口白話,證明他從來不是一個追求理念的改革者,而是一個不折不扣、崇尚現實主義的「當權者」。
二○○五年馬英九接任國民黨主席,面對年底縣市長選戰首次考驗,國民黨推出包括政黨法在內的「十全大補帖」優先法案;隔年九月,紅衫軍發動倒扁靜坐前夕,為了年底的北高選戰,馬英九再度宣示國民黨要推動包括政黨法在內「陽光四法」的立法工作。
國民黨當時公布的黨版「政黨法草案」內容,在黨產部分,加入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以及政黨財產清查與處理方式等條文,另更明定:「總統不得兼任政黨負責人。」
馬英九在二○○八年重返執政,就職才一年多,馬就橫柴入灶兼任國民黨主席,馬不能容忍「貪腐」,但可以忘了「誠信」,十全大補帖如今淪為笑談,為的不就是鞏固他的政權。
至於黨產的處分,從限期將黨產清理完畢,到黨營事業最終處理方案,馬從選前到選後的承諾,都是空話一場,最後處分是將中投交付信託,但標售中投卻都以流標收場,結果是馬和國民黨擁抱黨產死不放手,為鞏固及延續政權,現在更不可能放掉黨產。
國民黨「黨產歸零」之所以淪為騙選票的伎倆,關鍵在於深層心態從來就脫離不了對黨產的依賴。
馬若真要將黨產歸零,應先將員工的年資及相關離退補償後,將剩下的黨產全部捐給國家或公益團體,但國民黨卻要等黨產出售完畢,完成員工結清還要留一筆黨務運作經費信託後,剩餘的才要考量捐公益。
如此作法,姑不論處分變數太多以致遙遙無期,讓承諾成了空頭支票,包括中投及華夏、三中在內的黨產處分,牽涉到日後不動產實際開發的巨大利益,只要這些不動產存在的一天,國民黨都不可能擺脫從黨產中獲取不當利潤的質疑,黨產歸零自然成了黨產「無盡」,而要讓國民黨徹底醒悟,藥方只有一個:想不透,就不要想有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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