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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2自由時報
楊淑君電子襪事件再生波瀾,六月初跆協理事長許安進表示:「有錯就撤告」。不過,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被問及此事時,鄭重表示立場:「政府、體委會會支持協會與楊淑君本人的堅持。」
顯然,政府對於楊淑君在廣州亞運所受到的委屈,透露出有上訴到底的決心。
大選當前,因害怕淪為民進黨攻訐的箭靶,行政院長做出上述回應,乃是民粹政治下制式的反應,對於國家長遠的體育發展,卻是錯誤的示範。
須知在事實真相未明情況下,楊淑君便率先撤告了,非但沒有討回任何公道,甚至於裡外皆輸,予人色厲內荏之感覺。今後在世界的體壇上,誰會把中華民國的提出控告,嚴肅當成一回事?
當然,有錯就要改,假設錯在我們,我方具有違規的情事,那麼撤告有何不可?然而迄今沒有人承認我們有錯,貿然撤告,不啻唾面自乾,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中華民國欲與世界接軌,首先必須遵守國際社會之遊戲規則,厲行「對就是對,而錯就是錯」的作風,其間沒有模糊的空間。假設事後發現楊淑君確有違規之舉,除了撤銷抗告與申訴之外,同時還要對相關人員懲處,不能為了面子問題,還要硬拗到底,反而葬送掉台灣之國際形象。
反之,倘若楊淑君所穿的電子襪,確實符合比賽規則,那麼何苦讓楊淑君委曲求全,硬是把「凌辱」折磨,獨自「吞」下去?
(作者朱言貴 為空大法律課程教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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