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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自由時報
陳前總統國務機要費貪污案宣判無罪,邱毅委員嗆法官,「把靈魂像浮士德一樣,交換給魔鬼了。」義正詞嚴的背後,台灣司法的公信力到底剩下什麼?
李慶安雙重國籍一案無罪,不用被追繳詐欺所得薪資近一億元,李慶安還期待有機會可以東山再起,不見其一句道歉,網路上網友群情激憤串聯抗議,邱毅委員等藍營立委這時你們在哪裡?法官的靈魂交換給魔鬼了嗎?還是藍綠立場遮蔽了雙眼?筆者更想問,李慶安妳的美國籍到底放棄了沒?
陳前總統國務機要費貪污案宣判結果從一審的無期徒刑,到二審的二十年有期徒刑,至更一審的無罪宣判,同一案件三組承審法官,所受的司法訓練、素養差異不大的情形下,為何判決結果南轅北轍?
縣市首長、行政首長的特別費可以除罪,唯獨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不能除罪?馬英九市長的特別費可以用大水庫理論解套,但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就無法適用?司法的普世價值、一貫原則在哪裡?司法無法做到公平正義的一貫性,才會讓有心人士自行解讀,最後傷害的還是司法的公信力!
(作者秦靖 為國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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