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921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代議民主體制的運作原則,並不包括下列何者?一,人民充分授權給民選政府,授權後不能再干涉政府施政;二,行政首長和立法機構都必須經由人民選舉產生或組成;三,政府的運作採分權制衡,行政部門需接受立法部門的監督;四,政府依據民意制定和執行政策,違反民意的政府,人民可予以更換。讀過高中,上過公民課的好學生,肯定會知道此題的答案是「一」。
充分理解:人民投票選出首長與政府,絕不等同交出一張空白支票,任由當選者落款支領。這是民主國家現代公民最基本的教養。
但是,我們許多的政治人物,空有留美博士學歷,卻連高中程度都沒有;更不幸的是,這些人倚仗著與權力的近身距離,利用弱智卻強勢的傳媒,製造低層次的議題,散布威權復辟的錯誤,而二千三百萬人民似乎任其「屯踏」,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九二共識已經獲得七百多萬票的授權」,正是新近可怕的妖言惑眾。當政者這近四年來的真實心態,在此表露無遺。這豈不是「我好運,選上了,不然你麥安奈(要怎樣)!」的相同翻版?這個真實事例告訴我們:如果台灣政客的素質不能提升,總統幹四年就夠了,多一天都是災難。
投票行為是各種複雜因素的總和,民主憲政更有體制的制衡,這些高中程度都沒有的人,如果不懂,也應該掂掂斤兩,看看自己現在剩下多少支持度?是滿意的多、還是不滿意的多?這個小學程度會加減法者,就可以應付,如果還不會算,在這個時代,已經等同文盲。
二○○八年投票給這個團隊的七百多萬人,看到今天自己寶貴的一票,被如同簽下「賣身契」般的認知,究竟會怎麼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