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929自由時報
老農年金是否應該加一千元,又成為一個熱門話題,很多民眾叩應到電台大吐苦水,農民收入不好,為了讓子女能夠順利讀書,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就將耕種的土地一塊一塊的賣掉,原本有農保資格,現在已經喪失了,因此每個月的六千元老農年金領不到。
一般淳樸的農民只要一沒有土地或是土地面積少於一分地,就喪失了農保資格;可是樁腳農民有的已經沒有土地了,或是土地面積少於一分,卻仍有農保資格,享有老農年金,而且還可以參加農會組織架構中的代表和小組長的選舉,有的人甚至還當選了好幾屆。農會代表一年開一次會,可以得到車馬費兩千五百元,中秋節、春節都有禮盒,一年一次免費旅遊。小組長不僅享有農會代表的福利,而且還有一個月兩千塊的服務費。
照顧農民是政府應該做的事,發放老農年金給老農民是應該的,可是非農民卻享有農保福利的人實在太多了,甚至還包括軍公教一族在政府開放土地買賣後,購買土地當貴族農民,也想搶著享受農保福利,這兩種特例存在現有農會組織中;為了真正落實照顧農民的美意,也為了將金錢做最有效的應用,必須先從樁腳農民和貴族農民驗明正身做起。
(作者王淑珍 為家庭主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