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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自由時報
中華民國有兩個:第一個建立於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孫文是首任總統,它只是朝代的名稱,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被終結;第二個建立於一九五○年三月一日的台灣,蔣介石是第一任總統。蔣介石在就任總統後曾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一九四九)終就隨大陸淪陷而滅亡了!我們今天已成了亡國之民。」(國防研究院一九六○年版「蔣總統集」第二冊。)既言「亡國」,正表示蔣氏自己承認第二個中華民國只是流亡政府。
所謂「國慶日」是第一個中華民國的紀念日,與第二個中華民國並無關係。馬當局如果要慶祝,應該慶祝三月一日的「建國六十一週年紀念日」才對,但問題是,當時日本尚未放棄台灣,一九五一年放棄時,還在條約中排除非簽約國的中華民國獲得台灣的權利。所以第二個中華民國自建立當天起,就只是一個流亡政府,沒有國格可言。
這個事實要等到主要戰勝國美國在一九七九年制定台灣關係法,第二條把第二個中華民國廢止,還原為台灣統治當局,並把台灣人民升格為「特殊國」以後,台灣統治當局和台灣人民的主從關係才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台灣應該慶祝的不是與台灣無關的十月十日;也不是台灣再淪陷的三月一日;而是舊金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台灣人民收復台灣主權的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
(作者連根藤 為台生報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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