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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自由時報
十月十八日,馬總統宣布,老農津貼未來每四年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漲一次,明年一月一日起,每人每月增加三一六元,從六千元,提高為六三一六元,將加列「排富條款」。
依照馬政府的版本,老農津貼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為何是四年調整一次,未來每次調整剛好都在總統大選之前,令人不得不有和政治選舉期程相連結的懷疑,道理何在?
農民需年滿六十五歲才有資格領取老農津貼,而榮民領取就養金的年齡是六十一歲,道理何在?
不同意民進黨主張將老農津貼調高一千元,而只調高三一六元,馬政府表示這種決策對財政影響較輕。但是,榮民就養金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每月調高六百元,高於老農津貼調高的三一六元,就沒有財政負擔問題嗎?道理何在?
發放老農津貼,馬總統主張應納入「排富條款」,然而榮民就養金調高,未加列「排富條款」,道理何在?
調整後的榮民就養金每月一四一五○元,老農津貼比照馬政府的版本,調整後為每月六三一六元,尚不及榮民就養金的一半,道理何在?
馬總統認為,老農津貼調高五.二七%,比公務員調薪的三%還要高,但是老農津貼的基礎只有六千元,實質漲幅微薄,老農津貼調整五.二七%,比公務員調薪三%還要高的說法,道理何在?
以二○○六年為基期,二○一○年的農民所付物價指數一一一.二,而消費者物價指數僅一○五.五。捨農民所付物價指數,而採較低標準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基準,以計算老農津貼增加額度,道理何在?
(作者吳明敏 為台灣智庫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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