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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5自由時報
記者鄒景雯/特稿
台語有句話「別人的囝仔死不完」,馬英九的和平協議「十大保證」要取信於民,最起碼自己的政策作為要適用於自己的下一代,這樣大家比較相信馬英九具有「同理心」;如果馬英九的決策,根本與自己的囝仔無關,那麼大家說和平協議是「別人的囝仔死不完」,馬英九當然是跳到黃河裡也洗不清。
和平協議與選舉有沒有關係?一任可以做四年,馬英九上次競選時已經提出,一千多個日子不敢提,現在還有八十幾天要投票了,和平協議冷菜微波上桌,你說有沒有關係?
如果是為了「台灣長遠的未來以及下一代的幸福」,而不是「中國長遠的未來以及下一代的痛苦」,應該請兩位女兒回來當台灣人,如果自己的下一代有其自由選擇的權利,那麼馬英九憑什麼幫所有台灣人的下一代決定前途?大家總不能自動奉上下一代去做馬氏實驗室裡的白老鼠吧?
會提到馬英九的下一代,係因馬英九主動提到下一代,因此這是非常理性的政策對話。在先進民主國家,政治領袖的子女罕見有入籍外國者,道理在此,主政者掌握稀有的政治資源與權力,一舉一動皆可能牽動社稷福祉,因此西方國家對第一家庭的忠誠要求早已形成為政治文化,台灣是個價值與法治均有待建立的國家,因此對馬家採取了寬容的態度,但這並不表示馬英九就可以不在乎公民的意見與感受,以為自己可以當「上帝」。
一個基本邏輯,馬英九必須搞清楚,如果未經人民同意,就不存在和平協議,那麼何來「條件」、「前提」、「原則」與「速度」?又何來「不可能不去觸碰」?不要說馬英九伸出所有手指頭提出「十大保證」,就算你把襪子脫了,伸出一雙腳丫子,再加上「十大承諾」也一樣,在民主台灣,這些全部都只是二三○○萬分之一,如果不公投,就可以當作「誤差」省略。
大家也要正告馬英九,現在不是一八九五年,「一人」可以「代為決行」,「孤臣無力可回天」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不要以為台灣可以再被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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