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1自由時報  叛國的魔鬼藏在細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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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自由時報 

敢情已然變天?女人泱泱大度,男人天天瑣瑣碎碎罵街?這回,馬情急,潑出最惡毒的相罵本:外省人原罪。

客觀說,二二八事件確曾留下這個陰影;而如今,仍具有「我是外省人」的強烈意識者,這個陰影依舊揮之不去,總自認「天生就被質疑」而自危或自慰!

史上,同樣有「本地外地」之爭之疑者,中國戰國時代的秦王政(秦始皇)也曾經下「逐客令」,因為秦國貴族群起舉發「客卿表面效忠,實則為其祖國效命」的具體證據;被掃到颱風尾的楚人李斯,上書「諫逐客令」列舉秦國歷代「任用外人」所創造的功業,才說服了秦王收回成命,而加速秦國霸業。

這典故說明一個道理:會不會叛國,「出身」固然無可避免被質疑(譬如二戰的日裔美國人),但最終還是回歸理性;原罪,客觀存在,但身為政治人物,「主觀認同,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才是決定「原罪」是否造成非理性迫害的關鍵。

台灣人有沒有因為馬「原罪」而迫害馬、壓制馬?事實俱在,不容狡辯!馬執政後之所以被強烈質疑叛國,其基本原因在:同樣是「憲法增修條文」的「一國兩區」概念,李扁都沒有「原罪」疑慮,都知道有所約束,對這個「為解決技術性問題」而妥協、而設計的兩區概念,都不敢當真;馬身負原罪,卻毫不自制,以「合憲合法」為由,大舉「落實」一國兩區,自降國格,自己坐實叛國之疑!

叛國者,不管表面怎麼裝,骨子裡必專制、必藐視人民。這點,不必一一列舉,單看這回和平協議攻防,小英與馬提到「公投」所使用之動詞,就忠奸立判:

小英說,以公投「決定」自己的命運、「決定」台灣前途;馬則說,公投是「展現」民意支持的選項之一,是「參考」。魔鬼果然藏在細節裡!一個擺明違背憲法第二條「主權在民」意旨,藐視「人民公投乃決定,而非參考」者,其不叛國者,鮮矣!

(作者范姜提昂 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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