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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自由時報
美國與中國,是台灣在國際社會影響最大的兩個國家,對於這兩個強權,台灣與之分別相處的情況究竟如何?主政的馬英九總是告訴大家他左右逢源、遊刃有餘,例如「台美關係是三十年來最密切的」、「兩岸關係是六十年來最好的」,台灣的歷任總統,若不是如臨深淵,也是如履薄冰,沒見過話講得這麼滿的,台灣在馬英九治理下真的已經脫胎換骨、超凡入聖了嗎?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非但不是這樣,台灣的對外關係而且已經陷入了一個相當危險的失衡,我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以及馬總統特使連戰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會面過程,這些最近的案例顯示,左支右絀、捉襟見肘,恐怕才是台灣對美與對中互動的最真寫照。
劉姍姍,之所以被控涉嫌「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主要案情是她違法運送菲律賓籍勞工前往美國工作,契約約定每月一二四○美元,每週工作四十小時,實際上每月只付給這名菲勞四百至四百五十美元,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十六至十八小時。由於劉姍姍在案發後準備立即離開美國,美國檢方因此要求將其收押,且不得保釋。
這個案子爆發後,至少有五個層面的問題必須釐清︰首先,外交部宣稱這是台美在一九八○年簽署「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以來,我外交官在美被不當逮捕的第一例,如果這個官方陳述是事實,則台美關係是三十年來最密切的說法,豈不當場穿幫?其次,美國檢方指我國不是主權國家,因此不享有外交豁免,這似乎不是三十年來最密切,應當是台美三十年來最冷峻的關係吧?第三,究竟「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的適用範圍為何?吳揆說,外交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才能享有豁免權,純屬私人行為時則沒有。外交部則認為享有豁免權,並已在台北與華府同步向美國抗議,到底誰才站得住腳?第四,不論台美認知是否有異,我外長說,美方處理事情的方式和態度不必然需要如此,言下之意是好歹事前應該透過外交管道通報一下,如果駐美代表處經營對美關係得法,這個要求一點也不過分,但美方為何沒這樣做?第五,美國關係搞到這麼沒尊嚴,駐美代表這近四年來都做了什麼事?他又如何誤導馬英九使其自我感覺良好?再讓馬英九來欺騙全體國人?
對美關係搞到七零八落,對中關係呢?連戰這幾天在APEC與胡錦濤會面時,有三點表現引人關注,第一,身為總統特使,連戰在胡錦濤面前竟稱馬英九是「馬先生」;第二,連胡二人唱和重申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第三,連戰強調未來在適當時機商談和平協議,鬧出風波後,新近則稱他講的是「和平發展」。這三點,都是馬英九交代連戰這樣做的嗎?如果不是,總統府事後為何沒有一一嚴正澄清駁斥或指正?這說明了一個事實,胡錦濤否認馬英九是「總統」,因此連戰只能稱「先生」,而馬英九也只能默認,還要以承認一個中國、洽簽和平協議去稱臣納貢?如果這種卑躬屈膝的奴態就是所謂「六十年來最好的」關係,那麼這種國家領導人未免也太卑微犯賤了吧?
馬政府的對美與對中關係,若以「牆頭草隨風倒」來形容,實在一點也不冤枉。如果一個總統,在美國面前連外交官被抓都在狀況外,在中國面前則連「總統」的名號也保不住,台灣的局面被他愈做愈小,還敢「驕其妻妾」,則台灣選這樣的人做總統要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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