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遭檢方搜索縣府、扣押裝有三十萬元茶葉罐,對李聲押後以貪污罪起訴。李朝卿在去年三月底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但遭各界批評,其中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對馬英九喊話「若南投縣長李朝卿順利復職,他會讓紅衫軍再現,而且抗爭會更激烈」,內政部趕緊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交監察院調查,將李繼續停職。
昨天李朝卿率領支持者到內政部陳情,要求「復職」,內政部態度似也出現變化,次長蕭家淇說「會斟酌李朝卿申請復職的理由、當時沒有准予復職的原因,以及公務員懲戒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做綜合性研議,儘快決定」,但內政部去年三月決定李朝卿繼續停職的理由,是以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規定,因李朝卿違法「情節重大」送請監察院彈劾,而監察院也在去年九月通過彈劾,並將李轉送公懲會,這代表李朝卿違法「情節重大」的停職事由並未發生變動,內政部豈可「昨是今非」地讓李朝卿復職,讓李朝卿以縣府資源為國民黨輔選?人民除了將以選票制裁貪腐外,施明德也應信守「讓紅衫軍再現」的承諾。
(作者黃帝穎 為律師,永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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