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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5月20日
地點:台灣聖山-生態教育園區
台獨革命先行者,陳智雄揭碑追思暨蔡有全烈士入祀行儀-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先生致詞:
大地文教基金會楊董事長、民視田董事長、以及兩位家屬、各位兄姊。我在此代表「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首先向楊董事長致上最高的敬意與謝意,怎麼說呢?我們這些人,在台灣社會是被遺忘的一群人,不管我們曾經為台灣做過什麼事,但我們回家之後默默無名,但是,大地文教基金會,當我們為「泰源事件」幫那五位烈士要興建一座紀念碑,到處奔波碰壁,找不到適當的地點,大地文教基金會楊董事長提供在聖山此處聖地讓我們建碑。
為什麼我們急著將泰源事件立碑?因為泰源事件是「二戰」後,台獨運動的第一個武裝起義,開第一槍的一個事件,所以我們要將這段歷史留給台灣社會,讓後代台灣人了解,曾經有那麼傻的台灣人所做的傻事。我為什麼說有那樣傻的人要去做傻事呢?因為在當時那樣艱困的環境下要發動這個事件時,鄭金河說「台灣社會的台灣人都很聰明,但傻的人少,要做傻事就讓傻子來做」。所以大家就用生命去做了這件事。
同樣的,今天,陳智雄先烈在台灣沒人認識他,因為他從小就離開台灣,他在台灣並無任何人際關係,小學畢業後就到日本青山學院中學部(あおやまがくいんちゅうがくぶ),他中學在日本讀書,一直到被逮捕後他才回到台灣,所以陳智雄這三個字在台灣沒有人認識。但我認定,他不止是為台灣的獨立運動做犠牲奉獻。
他的精神,剛才民視的記者訪問「我所認識的陳智雄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只有一句,他是具有「武士道精神」性格的一個人。什麼是武士道精神?日本人所崇敬的一種精神!我們的時代是受日本軍國教育,所以大家都有這種武士道精神,進而也變成台灣人的一種精神,所以我們所堅持的台灣精神即是這種態度,而他是一位標竿人物,具有這種性格。
他原本可以不必死,他被祕密逮捕,祕密處刑。當時這個檔案公開後我們才明白(國民黨)已跟日本政府協議,務必要保護他的生命安全,國民黨也有做承諾。他在1959年遭到逮捕回台,是在調查局的招待所裏受到招待並非拘禁,招待期間,一再說服他放棄台獨主張,後來把他釋放回家,欲請他任官職,台灣省政府參議,但他不接受,之外,還給他安頓的生活費每個月五仟元,目的要他放棄台獨運動,但他不妥協仍繼續堅持。雖然台灣沒有他可發展的空間,但他在街頭巷尾,只要有人的地方,他就開始宣揚台灣應該要獨立建國,因此國民黨無法繼續忍受他在街頭宣講,於是在1962年1月將他逮捕。同年3月我也被逮捕,我們兩人同時被關在新竹調查局的拘留所,那期間我與他相處,因為我們兩個都與廖文毅政府有關,所以對他的情形我有了解。
9月份我們被送到警備總部,他被以二條一起訴,判處死刑,我在他的對面,我要他提出上訴,拖延時間,他很生氣,罵我,我叫跟他同房的一位就讀法律系畢業的人林正坤(音譯)幫他寫訴狀,但他回我「陳智雄他拒絶啊!他就是不簽字啊!」,沒辦法了。
一個被判處死刑,抗議國民黨的審判,他不論是在法庭上或是調查局也好,他都想表達,只要還一息尚存,都不放棄台灣建國運動,他認為這是一個台灣人的使命,這是他的堅持。就是這種精神使我們感佩!
還有一件,剛才我說他是我們政治犯的楷模,怎樣的楷模?當他要出去被執刑的時候,國民黨要執刑時會要求犯人跪下後再開槍,但他堅持站著,不屈服,表示台灣人的志氣與人格。所以當我們聽到這個訊息之後,我們對他更加的欽佩。因為他的精神影響我們泰源事件的五位烈士就義臨刑前也是同樣的方式,堅持站著,這就是代表台灣人的一種堅持,也是我所了解的陳智雄烈士他的氣節。
今天,有全兄突然的驟逝,使我很驚訝,剛才慧瑛姐說,他這段時間相當失志,失志並不是因為無官可做,而是有志難伸、英雄無用武之地,他有滿腔的熱情。在4月份,我邀他一起去綠島,我的理由是因為今年的8月30日,是我們「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的前身「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30周年,我想藉此機會舉辦一系列的紀念活動。為什麼要邀請他?我們協會的創立,是有全兄一手主導創立的,所以我想利用30周年的紀念找他商量如何來舉辦這個活動。一方面我想他還不曾去過綠島,但是綠島在今年有特別的,我們將泰源事件在總部的檔案之調查報告,判決書,台灣獨立宣言,告台灣同胞書,遺書,原件全部將在5月17日在綠島展出,我想帶他去看。但5月初,我跟有全通電話,他說「邱桑不去,不然我也不去了」,剛好我也遇到雅芳要來,就一起邀她去綠島,因此有全的缺就留給雅芳。殊不知,初4來電告知我有全出事了,我還不相信,因為在2-3天前才跟他通完電話。
我們的協會成立時,提出把「台灣應該獨立」要放進章程裏,雖然提案人不是他,但他是大會主席,事實上在擬定章程的籌備期間,有全就積極要求把台灣獨立放進協會的章程裏。因為我們協會的成員,非常清楚,就是台灣獨立的主張者,坐過牢,限定有這個資格的人才能入會,因此章程很清楚。那年11月即接到高等法院的傳票,第一次拒絶出庭,第二次出庭前夕,我與有全、林永昇(音譯)在草山,明天出庭會收押,有全交待,他說收押之後做三分聲援,七分宣揚台灣獨立的主張。因此從那天開始,我們就針對「台灣應該獨立」的主張公開在台灣社會發揮,所以我們舉辦19場的聲援會,和14場的新國家運動,一共34(33)場。就「台灣應該獨立」這個主張在台灣的社會公開。
因時間關係,我言盡於此,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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