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憲政問題,雖然有一部分已列入兩大黨總統候選人的政見,但是台灣的憲政問題,真的能用所謂的修憲解決嗎?目前中華民國體制之下,司法不能獨立、行政無法中立、國會不能反映民意。
中華民國政府仍然充斥許多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權,不公不義的法官、檢察官、警察、軍公教等,繼續濫權阻撓改革進步。仍然有考試院、監察院、蒙藏委員會等等違反權力分立的組織繼續運作。
這些盤根錯節的問題,不可能期待人治或英明領袖來解決!台灣人民必須學習先進民主國家制定新憲法,以制度來解決問題。
30年前台灣人民在戒嚴體制之下,沒有掌握政權,也沒有國會多數,手無寸鐵卻勇敢抵抗鎮壓,終於廢除國民大會、全面改選國會、直選總統。
唯一遺憾的是,未能制定新憲法,以致留給下一代面對目前的困局。2016年新政府產生後,是台灣人民、各政黨與新政府共同認真思考制定台灣新憲法的最佳時機。
台灣憲法學會秉持學術良知,於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下午1:00至4:30,舉辦「制定台灣新憲法研討會」,檢附研討會議程及報名資訊,期待各界參與。
台灣憲法學會 理事長許慶雄 秘書長廖宜恩 敬邀
報名表請於12月18日前(星期五)
傳真:02-25173558
email: taiwanconstitution@gmail.com.tw.
上網報名:http://goo.gl/forms/Yf45IJf7L2
或會務聯絡人:許立新(0965065601)
20151219制定台灣新憲法研討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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