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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新五四的五四三
台灣印象 -
作者 自由時報   
2014-05-04

看新聞說新黨主席郁慕明先生以「新五四運動」號召民眾在5月4日走上街頭,訴求為支持民主、捍衛法治與支持警察,我不禁莞爾。

民國8年五四運動起源於一次世界大戰後,巴黎和會中列強將戰敗國德國在山東的種種權益,劃歸給另一個戰勝國日本,而非原有山東主權的中華民國(同為戰勝國),此訊息傳回國內,舉國譁然。北京大學的學生首先發難,要求國民政府不得簽字,並在未經當局許可情形下聚眾遊行、向各國公使遞交陳情書。稍後,學生們的抗議目標轉向了當時負責對日交涉的曹汝霖、章宗祥與陸宗輿等人,「外爭主權、內除國賊」口號,因運而生。

吾人不免疑惑,曹章陸三人何許人也?為何群眾要將矛頭指向他們?自1917年以來,段祺瑞內閣為了擴大自身勢力與其他派系軍閥抗衡,在曹汝霖主導下向日本政府大舉借款,並將山東鐵路主權等權益讓渡給日本,章宗祥作為駐日公使,代表段祺瑞內閣簽署多項對日密約,陸宗輿則與曹章二人沆瀣一氣,三人於是被認為是賣國賊,學生們遊行到了曹汝霖住宅外,痛毆了當時在曹宅的章宗祥,並放火燒了曹宅。隨後,罷課、罷工接連展開,人民對於主權的維護,終於迫使段祺瑞內閣讓步,拒絕在巴黎合約上簽字。五四之後隨之而來的新文化運動,「德先生(Democracy)與賽先生(Science)」觀念更是深植人心。

我為什麼莞爾郁慕明先生的新五四運動?「外爭主權」,今日我們爭什麼主權?不就是馬政府與中國簽訂服貿協議過程中,對中華民國主權的自我矮化嗎?陸委會副主委林祖嘉在高雄大學宣傳服貿時,說依據憲法,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是地區對地區(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服貿是地區對地區的協議,這樣的自我矮化,難道我們不該起而爭之嗎?林副主委敢向習近平宣示依據我國憲法,大陸地區主權歸屬應屬中華民國政府,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嗎?張慶忠30秒過服貿協議、黃昭順三分鐘審自經區條款、林鴻池吳育昇等人以黨意強姦民意、蔡正元可以在節目上公然說出法案政策原本就是菜市場討價還價、方仰寧可以超越憲法逕自取消公投盟的集會申請、警政署查了一個多月找不到毆打立法委員周倪安的警察、郝龍斌說佔領忠孝西路是劫機的行為,自己卻在2006年競選台北市長時到凱道為紅衫軍送早餐、江宜樺馬英九倒行逆施罔顧民意,上述這些人目無民主法治,視民意如草芥,這不是國賊,什麼才是國賊?

如果馬政府執行死刑的理由是有超過7成民眾支持死刑,那麼超過7成民眾反核四,馬政府為什麼還要嘴硬著「停工不等於停建」?這是民主嗎?2013年2月朝野協商決議的「核四公投相關預算執行,除已發包與安檢工作外,暫時停工」,竟然到2014年,經過執政黨的黨團大會、縣市長大會決議通過才由行政院宣布,這是民主嗎?在核廢料未能妥善處理之前興建核電廠,這是科學嗎?興建了一座弊案叢生,連國外專家都無法認同的核電廠,這是科學嗎?

郁慕明先生想要效法前人,我不反對,但錯引歷史來為自己護航,實難以苟同。前台大校長傅斯年先生是當年五四運動的學生總指揮,我想他地下有知,應該會先到中正一分局找方仰寧拼命。照郁慕明先生的邏輯,五四運動這群人是真真正正的暴民先驅啊!怎可再以五四這等暴行之詞,號召民眾上街呢?這種人如果不是歷史學養極差,就是擺明睜眼說瞎話,惑眾敗國。

(作者王仲實  畢業於淡江大學歷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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