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李德振提供。)
李仁貴
李仁貴(1901-1947)台北人,台北市參議員、商人。
經商成功的商人,日治時期企業橫跨肉品、冰果、電氣工程等,並擔任上述行業的同業公會理事長,同時熱心社會服務。此外活躍於警界,擔任「台北市警察署御成聯合壯丁團」(註1)團長的義務職。
二戰後,李仁貴從事糖的買賣,被公認是台北市現金最多的富商(第二為劉明,買賣煤炭;第三為王添灯,買賣茶葉)。李仁貴在戰後初期,試圖接納國民政府,曾免費提供肉品給軍隊歡迎新政府。為協助政府與人民,加入1945年底開始籌組的「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擔任理事,以作為政府與民眾的溝通橋樑。在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後,抨擊陳儀施政的弊端,要求政府改革,解決人民的困難。此外也積極關心台大醫院史無前例的罷診事件,爭取院內部分職員受損的工作權益,以及爭取台灣大學的民主化,而前往拜訪校方,但無結果。另,於「迎(むかえ)婦產科」醫療糾紛事件中亦聯合保釋迎諧醫師。
李仁貴曾在1947年1月底大手筆捐款300萬元做為介壽館修建基金,被稱為是「台胞愛國之最好表現」,但在捐款不久後的2月中旬,即被地院檢查處以他利用市參議員的職權包運台糖糾紛案為由要求到案偵察。李仁貴捐款舉動是否曝露錢財,而被貪官污吏當成是待宰的大肥羊,不得而知。不過前一刻捐獻被讚揚、後一刻被扣上罪名約談,似乎也有被強盜打家劫舍的痕跡。
台北228事件發生時,李仁貴因勸阻緝煙事件爆發時聚集的民眾,以期平息紛亂,被推為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成員兼調查組長,調查傷人的兇手。在處理委員會的治安組學生隊面臨長官公署財政處撥款經費被許德輝(柯遠芬安排之軍統/警總人員)總隊長私自領走後,李仁貴立即自行拿出20萬元給學生隊做為維持治安所需的交通費與餐費。並不分省籍照顧有危險的人民,學生無辜被軍憲人員捕捉,李仁貴亦出面營救。然而,3月中旬,他被不明人士帶走後,消失。
李仁貴,有群眾基礎並對社會有貢獻的民意代表,他追查228情事為民伸張正義,並關懷與人民相關的社會議題、重視人權問題、救人無差別心,他無私為人民主持公義的精神,是台灣神的典範。
註1:壯丁團是日治時代的地方維安組織,在保甲制度下,每甲挑選17歲以上之青壯年男性組成,每團約40至50人,由日本警察指揮,維持地方治安。
參考資料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專案小組,《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南投縣: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5)。
阮美姝,《幽暗角落的泣聲:尋訪二二八散落的遺族》(台北市:前衛,2000)。
張炎憲、胡慧玲、黎中光,《臺北南港二二八》,(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5)。
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臺北都會二二八》,(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6)。
何義麟,<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與二二八事件>,張炎憲、陳美蓉、楊雅慧編,《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8),頁169-206。
〈周祕書,拒絕會見〉,《民報》,1946/3/29,2版。
〈李仁貴等捐款三百萬元〉,《民報》,1947/1/26,3版。
〈李仁貴案偵查關係人〉,《民報》,1947/2/16,3版。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大史的補白,http://www.wufi.org.tw/台大史的補白。
蔣渭川和他的時代/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略記,http://www.228.org.tw/ChiangWeiChuan/part1/a-6-1.html。
延伸閱讀:
228護國台灣神專區
認識台灣神系列專區
認識台灣神(簡介第二版說明文)
護國台灣神簡介(第一版)
台灣神事蹟寫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