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網路資料)
阮朝日
阮朝日(1900-1947)屏東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
留學日本時曾於「自動車會社」半工半讀,返台後擔任家族企業「長福商事株式會社」取締役(董事長);1926年與人合股創立「屏東信託株式會社」任取締役(台灣三大信託之一);1930年當選林邊庄協議員,排解客家庄的糾紛與水源械鬥等事;1932年赴《台灣新生報》擔任販賣部長兼廣告部長,加入為民喉舌的行列15年;1938年與友人開設「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後改「朝日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獨資經營,以因應戰爭汽油短缺的問題。他多角化經營事業,橫跨商業、金融、公職、報業、汽車製造等行業。
《台灣新生報》時為台灣第一大報,前身是由從事民族運動的東京台灣留學生「新民會」所創辦的《台灣青年》雜誌,1930年改組為《台灣新民報》,1945年國民政府派李萬居接收改為《台灣新生報》。阮朝日在1932年改為日刊發行時加入營運行列,該報著重政治與文化的啟蒙,宣揚民主與自由的思想,是台灣社會運動的推助報。後來國民政府強勢介入,至1947年3月底,前福建安撫總部情報署長毛恩章接任總經理,報社淪為官方言論機關。從阮朝日被國民政府羅織的罪名「二二八事件陰謀叛亂首謀、利用報社從事奸偽活動、利用報社挑撥離間軍民情感」,可見《台灣新生報》忠實反應人民的心聲,對執政者而言是急欲除之而後快的眼中釘、肉中刺。
在家鄉,阮朝日義助窮苦人家的經濟、捐地建小學等;對於國民政府置之不理的台籍日本兵,則於1946年以民間的力量組成「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與聯合國救濟總署聯手幫助台籍日兵返台復員(軍人因為戰爭結束或服役期滿而解除軍職),並帶著長女阮美姝到醫院照顧垂死的軍屬。228發生後家人勸他暫避風頭,阮朝日認為「我又沒有犯什麼罪,為什麼要逃?」3月12日,於家中被便衣人員以「報社有事」為由,帶走後消失。
阮朝日遭遇問題勇於解決,是認真負責的公職人員。對待故鄉與受困於海外的同胞秉持大愛精神加以接濟。政權交替後接任《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仍堅持報導真相勇於批判時政。他人道救援流落海外的同胞、追尋言論自由的精神,無所求為鄉土、人民謀福利的作為,是台灣神的典範。
參考資料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台北市: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1990)。
阮美姝,《孤寂煎熬六十年》(台北市:前衛,1992)。
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臺北都會二二八》(台北市: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1996)。
〈救婆羅洲台胞〉,《民報》,1946/11/2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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