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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呼吸自由空氣100小時
新聞報導 -
作者 王獻極   
2016-09-23

我因燒車輪旗案被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我拒絕罰金,於2010年10月22日下午四時,前往台北市貴陽街台北地院檢察署執行科報到,被帶往地下室搜身,身上物品含手錶等全拿出放進隨身背包上,上手銬關進鐵柵內,全身肌肉開始緊縮,呼吸道也漸漸阻塞。待約一小時,與同房二位年青人被帶走出地下道,進入二道鐵門的囚車。坐定後環身四看玻璃窗外,密密麻麻的鐵絲網圍繞著車體,隔絕二個世界,昏暗的窗外似下著細雨,車子搖晃著在馬路上行駛,約15分下車進入一個地下室,關進約三坪大的約三吋的鋼管欄內,肌肉更為緊縮,空氣更稀薄,覺得離塵間更遠。目光上看約有4公尺高的水泥天花板上吊著一支200支燭光的亮燈,似要穿透我的眼睛,三角形狹長的三面水泥牆上有一個監視窗口,我右邊坐著一位年青人槍砲罪,對面牆角有一個開口式馬桶,斜角邊坐著一位無精打采的年青人,也是槍砲罪,朝馬桶方向望過去,另一間鋼管欄上,掛著「女收容所」牌子,欄內坐著一個清瘦的女人,一股孤獨的感覺襲上心頭,約莫一個鐘頭,門鎖開,三男一女各自拎著的隨身行李押著再上囚車,車子又搖擺著,在閃爍的霓虹燈街燈送行下,行駛約一個小時後,在昏暗的一棟建築前叫女生下車,幾分鐘過後車子又停下,我們4個男生被叫提行李下車,進入一道鐵門,拖著行李走進長廊再通過一道鐵門,我因行動遲緩屢被喝斥「動作快一點」「你來散步阿!」每在停止走路時,即被喝令面朝牆壁蹲下,如此經過了幾道門來到了一間約50坪大小的空房裡,已經有20幾人坐在椅子上,等候辦理各種手續,包括填親屬表、通訊處、聯絡人、犯何種罪、刑期、身高體重、血型、疾病,檢查隨身包後簽條保管,填寫購物卡,檢數現鈔代收保管,驗血壓體溫,按十指模,照大頭照等等,不時聽到一線三星的獄卒喝斥:「不要講話、不要亂動」,當我向獄卒說明我燒「車輪旗」時,獄卒問我什麼旗,我說:「我燒中華民國旗。」他回說:「吃飽尚閒,無代誌做了」、「討皮痛」、「沒人理你」,「中國早晚來台灣,你麥擱憨了。」我說:「中國如果來台灣,你們連獄卒也當不成了。」折騰了半天,才叫我們排隊蹲著到牆角吃飯,看著擺在地上的菜色實在噁心,掏些飯及海帶放在鐵碗內,一嚼,很多沙子,便罷了。接著一個個通過檢測門,依號被叫到屏風後,全身脫光,被喝令頭髮往前往後撥,頭左右擺

看耳朵,舌頭伸出上蜷看牙齒,生殖器左右擺動,向上拉,包皮向後拉,旋轉身蹲下,雙手撥開屁屁大聲咳嗽二聲,看腳板底,看雙掌心掌背,這是我人生第一次最受辱,尊嚴一層一層的被剝除,但是又奈何?隨後排隊蹲著領取購物,我買了一件棉被,一套盥洗用具,及一雙拖鞋。

報到手續完了,20幾人被帶著沿著長廊前走,經過3道鐵門,每通過一道門,碰的關門聲,身上的肌肉又緊縮一次,在停止走路的時候,就被喝令面向牆壁蹲下,依叫號碼再全身脫光光被徹底檢查一次,連在監獄內買的物品棉被,也被徹底翻開搜查,再折騰約一個小時檢查完畢,依叫號碼到被編房號門前,再面向牆壁蹲下,我的編號是5549,被叫到11號房前面壁蹲下,分房完畢,再由獄卒開門進房。

進房一看,是一個不到4公尺四方的牢房,扣掉一角約一坪大的開放廁浴,只剩下不到4坪大的地板睡覺空間,一共進來4個人,一位年約50的老鳥說:「4個人睡一間還蠻大的。」大家都累了,各自找位置平躺著,就要睡覺,不知何時,鐵門喀隆一聲巨響,又塞進三個人,再調整床位睡覺。沒多久,鐵門又喀隆一聲巨響,又塞進三個人,10個人平躺著剛好肩並肩,腳頂頭,稍不小心就會互相趴著腿或手,我對著斑剝的水泥屋頂上吊掛著一盞省電燈泡,心裡嘀咕著,我是思想犯,怎會跟一般罪犯同囚一室呢?燈光也真搶眼,始終不能入眠,心理念著「燒旗有理,坐監無罪,言論自由,思想無罪」「關住我的身體,關不住我的思想。」「台灣人,台灣國。台灣國,上帝國。」停止呼吸自由空氣的第一天就這樣過去了。

朦朧間,有人叫「起床了,收舖。」每個人將棉被對折再對折後,集中壘放在東南邊的牆角。輪流盥洗不久,聽到大吼聲「開飯」,老鳥示範的將一個5吋寬、1尺長、3寸深,二個6吋圓形、3吋深的塑膠盤,放在靠走道邊牆壁上的開孔處,不久雜役(服役中的同學)即取出大盤放進稀飯,2只小圓盤放進醬瓜醬菜之類,老鳥取出放在預舖的老舊透明塑膠布上,各取碗筷,就吃了起來,可是不到5分鐘,又聞一聲「收飯」,有人幹聲連連,我動作慢只掏半碗,坐到牆邊,吃不了幾口就要收飯,才知道自己不適合牢獄生活。尤其自己腎臟不好,醫生囑咐多吃魚,不能吃太多澱粉類麵飯,醬菜、醬油太鹹,油炸性等食物,偏偏牢裡都是這些食物。獄中早上輪流供應稀飯,或饅頭豆漿。早晚餐三菜ㄧ湯,規定只能有豬、雞、牛肉,不能有魚肉,我沒有選擇,只能少飯、少菜、少肉。收飯罷,同學們

開始聊了起來,老鳥說他住迪化街,犯詐欺罪,被判刑7個月,一位自稱姜子牙,說他報明牌,南北二路都認得他,報明牌無罪,但因為跟會被會頭陷害,告詐欺罪,判刑7個月,一位30歲開計程車的說,他為了爭奪子女的監護權被妻子告家暴罪,判刑4個月,睡我右邊的一位年約50歲,長相不錯的眷村子弟說他打海洛因,被判刑2年5個月,一位左耳聾右耳又被打傷的人說,他也是傷害罪被判刑70天,一位白白胖胖20出頭的年青人說,他賣安毒好幾案ㄧ起判1年5個月,一位40幾歲,170公分高體格非常壯碩,可以二隻手搬走3百斤馬達的人說,他為朋友開掛假車牌的休旅車,被判偽造罪4個月,一位總不說話的年青人,因精神病被女朋友的弟弟告偷竊罪判刑20天,睡在我左邊也是身體壯壯的年青人說,他是吸安被判4個月,我說我是燒「車輪旗」,我怕大家聽不懂,補充說就是那面「中華亡國旗」,全場都笑了起來,有人說:「吃飽尚閒」。

我們每天從9點到11點20分,10個人分三排並列,面朝東南向窗外牆壁對齊靜坐,不許交頭接耳說話,獄卒或主管會經常在走廊走動,從監視窗或從監視器發現有人說話時,隨時會冷不防大聲喝令「不要講話」,還是防止不了同學們竊竊私語。我則認為這是難得機會靜坐,練習吸氣呼氣的運氣養神時間,盡量忘我放空一切。11點半用午餐後午睡,13點半供應自來水,10個人必須在30分中內用冷水洗身完畢,洗澡在牢房裡靠走廊的東北角,從睡舖地板下漥約4吋深的水泥地,我必須坐在無蓋的馬桶座上,一邊拉肚子一邊沖洗,將水沖進馬桶,一方面避免屎臭散發出來,讓同學們聞臭,一方面避免水花濺到床舖上。我因為怕冷不怕熱,沒有洗冷水澡的習慣,這一沖,晚上就覺得頭熱熱的,整晚不能入眠,第三天早上,肚子微痛,就拉了。下午2點到4點20分也是靜坐時間,4點半吃晚餐。晚上6點到9點是靜思時間,可以小聲自由交談,是一天中比較輕鬆的時段,同學們利用這時間交換心情、生活背景,我左邊的年輕同學說燒「國旗」很有意義,出獄後要號召100位死黨來燒旗,並且要到各大學校門口燒旗,向大學生們表達「車輪旗」不是國旗,我跟他說,吃安毒的人沒有資格燒旗,他必須戒安毒才有資格燒旗,他同意戒安毒來燒旗,我內心受感動,覺得他是有核心思想的年青人。

第四天,10月25日禮拜五上午我們被帶往隔壁大樓二樓約有70坪的房間,同樣是填寫各式各樣的表格並抽血,抽血應該是進監的第一道程序,

拖到第四天才抽,如果有愛滋或其他傳染病,已經來不及了。下午用過午餐,就在走廊上蹲著依序理光頭。理了頭也無鏡可照,自己心想,別人理光頭是罪行的標誌,我理光頭,是「燒旗有理,思想無罪」的標誌,在台灣建國運動史上,我大概是第一個燒旗被判拘役理光頭的吧!自己意忖著以後就留光頭,作為永久的註記,等到真正台灣國旗出現,才再留髮。

進牢已第四天了,從未放封過,整天蹲在牢房內,沒電視、收音機,沒有書報,也沒有筆、紙可以寫字,我報到帶來的背包內,準備有五件內褲、五件「我係台灣人」黑T恤,三套衛生衣褲、牙線,「車輪旗」、「台灣旗」各一面,毛巾2條、拖鞋一雙、皮鞋一雙、手錶一只、原子筆5支、白報紙1本、聖經一本、台灣大國策一本,準備好好在獄裡靜靜思考、閱讀,希望能想出一套建國的捷徑方法。結果是太過天真,不能如願,私物都被扣留代為保管了,我身上穿的內褲也因此一直沒有換洗,規定只能穿白色的T恤,身上穿進來的黑T恤也不准穿,只能穿獄方提供的獄服,第四天天氣轉涼,覺得冷,獄方送來發霉發臭的外套,不能穿,只好忍著。牢裡不准有鐘錶,是預防各牢房有意鬧事的人,可以設定時間一起發動。我們只能靠起床、開飯、收飯、靜坐開始、靜坐結束、開舖、收舖等的喝令聲,粗略判斷時間。

綜觀這個關了10個人的牢房,可說是台灣底層社會的一個縮影,都是出身基層,而以本省籍居多,家人不是勞工階層就是經營小型生意,大人忙於賺錢維持三餐家計,而疏於家庭親情經營,致使子女有偏差行為機會,錯失獲取高等學歷取得專業知識,失業或沒有固定工作,逐漸自卑自棄走向社會邊緣人,進而犯罪,成為社會的負擔。反觀台灣社會,外省權貴吃香喝辣,即使不是權貴,也都是軍公教階級比較多,可以維持起碼的生活保障,不愁三餐,所謂溫飽而知榮辱,飢寒起盜心,在生活沒有保障,找不到工作,沒有親情溫暖之下,只好到處遊蕩,結識同好,互相取暖,或冒險走旁門左道,幹些投機走險勾當,來證明自己的能力。將來建立台灣國,一定要注意社會死角,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福利,才能帶給人民希望幸福的安定生活,降低社會犯罪率。

第五天,10月26日,剛用過晚飯放下碗筷,突然聽到獄卒打開鐵門說,5549打包自己的衣物,準備出所。我思忖著,一定是支持者,不捨一位71歲老人在牢中受苦,湊錢請家人來交保我吧。我握別其他9位同學,

空著兩手,跟著獄卒沿著進來時的路線,一道過一道,門開又門關,蹲著走著,身體的肌肉也漸漸的鬆軟,緊固的呼吸道也漸漸鬆開,還是要通過脫光光搜身、十指按模,三次驗明正身後,留在監視中心等候出獄,這時但見一批批新報到的人,穿著拖鞋,一個個通過檢測門,往我出來的走道走去,再看看牆壁上掛著台北看守所佈告欄,上面掛有忠一舍、忠二舍、忠三舍…,到平一舍、平二舍、平三舍,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共24舍,每一舍都分別寫上住的人數,也掛上工1、工2、工3…到工12,每一工場也寫上人數。總計人數寫上3072人。我想包括北監、士所、士監,大概有上萬受刑人在此大圍牆內吧!大台北人口600萬人,平均600人有一受刑人,一個里有好幾個受刑人,密度之高,真是可怕。走出最後一道鐵門,取回自己背包、手錶、現金、身分證,終於在停止呼吸自由空氣100小時之後,又面對霓虹燈閃閃的街景,深深吸進一大口自由空氣,走出土城看守所大門,這時是10月26日晚上8時。

source: 台灣國-辦公室/王獻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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