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高中及國中小學人權教育校外教學教案設計徵選比賽辦法
主旨:為增進學生對台灣民主人權發展,及認識《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台灣人權歷史地點為題材,辦理高中及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校外教學之教案設計徵選比賽。
徵選項目:
以台灣人權紀念地點(可上本會網站參考台灣人權地圖,但不限於此)等為教材(教室),以認識台灣人權發展歷史為主軸,配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合該教案之條文)就適合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不同階段學生之人權教育校外教學設計教案。
教案格式及報名表如下
1.下載報名表
2.下載教案格式
評審標準:
1.創意性20%:教案設計的創意性,是否引發學生學習興趣。
2.完整性20%:教案設計的完整性、層次及條理。
3.適切性20%:教案設計的適切性、可落實程度及學生互動。
4.人權的掌握20%:對於追求正義、人權價值觀與人格發展之培養。
5.參訪地點20%:對人權地點解說內容的掌握及其教育意義。
獎項:
分為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共三組,獎項為:
首選各組一名,獎金參萬元整。
優選各組兩名,獎金壹萬元整。
佳作各組五名,獎金貳千元整。
參賽資格:
1. 高中、國中、國小教師、實習教師,或熱心教育之人士皆可。
2. 個人或團體(五人以內)皆可。
投稿方式:
1. 參賽者請自本會網站下載教案格式、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2. 投寄時,請檢具
1)報名表紙本一份
2)參賽教案紙本一式六份
3)光碟一份(內含教案電子檔,請以.doc檔儲存)。
3. 來稿請掛號郵寄/便利箱/快遞至:105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06巷3弄11號3樓鄭南榕紀念館教育推廣組收。
4. 作品格式:請以A4紙印出,編列頁碼,並以長尾夾或釘書針固定即可。
收件、揭曉、頒獎日期:
1.收件:即日起至8 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2.揭曉:2011年8 月30 日公布得獎名單
3.頒獎:2011 年9月11日(星期日)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鄭南榕基金會
指導單位:文建會、台灣民主基金會、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協辦單位:全國教師會、台北市教師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
注意事項:
1.得獎者須於比賽得獎公佈後兩星期內,繳交最後修改之得獎作品(電子檔),以供推廣之需。
2.比賽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若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獎金、獎牌。
3.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4.發給之獎金應依規定扣稅。
5.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
6.上述活動內容說明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鄭南榕基金會
105 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06巷3弄11號3樓 Tel: 02-25468766 Fax: 02-27160758
e-mail: nylon407@gmail.com http://www.nylon.org.tw
source: 鄭南榕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