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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前國史館館長張炎憲說明為何蔣介石是228大屠殺元兇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3-04-03

前國史館館長張炎憲說明為何蔣介石是228大屠殺元兇

蔣介石是「228大屠殺」元兇的歷史根據:

時間:2013年2月12日
地點:台灣聖山-生態教育園區
主講:張炎憲教授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是在2006年出版,是228發生第59週年,書裡用了目前有的證據,歷史資料、口述歷史留下的的資料,這兩方面,官方檔案與口述歷史所留下的,來說明民國民黨政府,到底應該負什麼責任,這分成很多階層。第一個階層當然是蔣介石要負責任;第2階層就是陳儀、柯遠芬、彭孟緝這些人要負責;第三個階層就是當時那些軍隊的人,例如劉雨卿等人,就是當時來台灣這些越低階層的人的責任;第四階層可能就是當時的報紙、台灣的媒體或當時台灣偏國民黨的團體,所謂的半山……之類的,可以分成好幾個階層來講。

最重要的當然是蔣介石,蔣介石就是派兵來台灣鎮壓的元兇,最大的負責人,根據什麼呢?根據下面幾點,我們從現有的檔案來看,2月27日發生事件,2月28日之後,陳儀就發電報給南京政府,要求政府要派軍隊來台灣,所以3月2日時,南京的中央政府就開會決定打台灣,3月5日就集中派軍隊了,這都是根據蔣介石的手令,都有留下來,所以3月8日派軍隊出發到台灣,所以蔣介石說3月8日就能在基隆登陸了,所以陳儀接到此電報後,就知道軍隊要來了,所以和「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談判時,本來很軟的態度變成很強硬、強勢,表現出我不想再聽你們的話了的樣子,因為他知道3月8日就要登陸基隆了,所以在3月7日陳儀對王添灯等人所提出的「三十二條要求」就棄之不理,這樣就有個根據了。軍隊3月8日開始登陸,登陸後,就有個依據表示派軍隊來台灣是蔣介石所決定的,因為蔣介石當時是國民政府的主席、中國國民黨總裁以及當時軍事委員會的委員長,黨、政、軍三樣蔣介石都是最高位。本來那個時期稱為「訓政時期」,中華民國憲法有說「軍政」、「訓政」、「憲政」,所以中華民國憲法頒佈後,所謂「憲政時期」(1947年12月25日行憲),憲政之前就是訓政,訓政就是中國國民黨1927年北伐後,在南京成立政府後,就開始訓政,就是說北伐相殺的時候都是軍政,因為沒軍隊的力量就無法統一中國,而南京政府成立後,統一中國了,所以教老百姓去了解「民權初步」,怎樣選舉,怎樣開會,或是民主、自由、正義……,所以「訓政時期」是黨政軍一手抓,以黨領軍,以黨領政的時候,這樣來看,蔣介石在黨政軍都是最重要的,所以他要負派軍隊到台灣來的責任,只有他能夠派軍隊來台灣,沒有人敢未經蔣介石的允許就派軍隊來台灣,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派軍隊來台灣的責任,應該就是蔣介石,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蔣介石派軍隊來台灣後,他到底怎麼處理的,因為很多人說軍隊來台灣後,是隨便搶劫、殺人……,那蔣介石有控制嗎?有給他們制裁嗎?看這一點,結果沒有。3月13日蔣介石說不要再殺囉,有一個手令下來,但軍隊繼續屠殺,所以3月是死亡最多的時候,直到花蓮鳳林228的張七郎事件,4月7日都還在抓人,3月21日開始,台灣清鄉,每一鄉每一鄉清鄉,每一戶裡面去調查到底你有沒有參加228,清鄉的時候他派軍隊來台灣鎮壓,派軍隊去維持地方治安,其實就是用軍隊的力量去清鄉,到5月15日才解除戒嚴,所以從這之中,我們可以看出蔣介石派軍隊來後,這些軍隊胡作非為,以及陳儀政府胡作非為抓人殺人,蔣介石看了之後都沒事,大家都升官了,所以彭孟緝後來當台灣警備總部總司令,變成蔣介石身邊最重要的一個人,所以彭孟緝升官,陳儀升官去當浙江省省主席,至於柯遠芬等人則都沒事,所以228當時殺愈多台灣人的人升官愈大,這表示3月13日蔣介石手令說不要再殺人,既往不咎,是說假的!你如果說真的,後來殺人的這些人,應該要被抓去關,抓來判決,不要說槍決,至少要判決才可以,但是都沒處理,每一個人都升官了,這就表示蔣介石的想法裡,他覺得鎮壓是有理的,抓人是維持國民黨政權在台灣應該做的事,不然台灣可能獨立了,台灣人可能不要讓國民黨來統治了,所以他覺得鎮壓是有道理的,鎮壓符合國民黨政權的需要,所以每一個人都升官了,由升官來看,我們就可以發現,蔣介石心裡沒有台灣,他只想到如何統治台灣就好了,他們在殺台灣人的時候,他覺得這是可以安定國民黨政權最重要也必要的一個手段,這是第二方面。

第三方面我們來看,1949年國民黨逃亡來台灣,這本來是國民黨想都沒想到的,在1949年逃過來,蔣介石1949年來台灣,1950年3月1日開始「復行視事」,本來他是在野,他從總統職務下台,宣布下野,在1949年初,但是1950年的3月1日,他說又開始當總統,因為副總統李宗仁當總統後,不敢來台灣,所以台灣沒總統,另外一說是李宗仁當時也不敢來,來了也怕被蔣介石抓去關,不敢來,所以跑去美國,所以蔣介石就在台灣復行視事,就是開始重新當總統,而且怎麼可以這樣,總統卸任後,當然樣再經過選舉,才能當總統,但他自己宣佈「復行視事」,所以這就是違法違憲,違反中華民國的憲法,不過這是另外的事。我的意思是,從蔣介石來台灣以後,到他1975年死亡,這期間不曾對228發表什麼言論,也沒有對228道歉過,雖然1950年的年末,升官的陳儀被槍殺,但槍殺的原因是他投匪,他是長江以南的浙江省省主席,他想靠攏中國共產黨,被湯恩伯報備後,國民黨派人去抓陳儀,送來台灣槍殺,罪名是通匪,不是因為228沒有處理好。所蔣介石一生中,不曾對228發表過什麼言論,或對228道歉過,所以表示他沒有認為自己有錯,蔣經國也是,他直到1988年過世,也沒對228發表過什麼,1987年開始228平反運動開始展開時,將近有一年的時間,蔣經國沒有發表什麼言論,也沒有道歉,道歉的是李登輝,李登輝應該是不用道歉的啊,該道歉的是蔣介石、蔣經國,他們都沒道歉。

所以根據這三點來說,(蔣介石)應該負起鎮壓台灣、派軍隊來台灣鎮壓,最大的責任,也就是一般說的兇手、元兇,實際上就是應該負起最大責任,大家應該根據這3點,這3點都有歷史的過程當成證據來說明,用口頭講是這樣,當然那本書很厚,大家要去看一下。

228後蔣介石在南京的派兵聲明
出處:被出賣的台灣 P.301


延伸閱讀:
拜讀「228事件責任歸屬」-我見
揭穿更多謊言,才有真相、正義與和平
書籍比較: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與《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
台灣人應該認識的蔣介石-我讀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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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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