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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十字架-我讀.我評(4)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   
2009-01-31

*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第二、    不打團體戰、只突顯個人人格特質好不好?
馬英九是政治明星,是政治藝人,你要和他比個人人格特質,包括我在內,必輸無疑。一般藝人明星鬧什麼誹聞,或做錯什麼,對長期粉絲是沒有什麼影響的,選總統不比中央執政,去比地方市政就很奇怪,除非綠卡可以致命一擊,打了兩個月,歹戲拖棚,大家也見怪不怪了。民進黨立委基本盤是40%,總統基本盤應該有45%,選戰策略在45%與5%的選擇,我主張鞏固凝聚45%,就有另外的5%,是45%的基本盤幫我們去拉另外的5%,自然過半。謝總部則認為這45%基本盤是固定的、固有的,不必努力爭取,最後「三國歸一統」,票都在。仍缺另外的5%,為了這5%,必須拉許信良,施明德,陳耀昌、李登輝等勢力,結果5%沒拉到,45%變成41%。

第三、    放棄入聯公投的訴求,聰明不聰明?
台灣的選舉跟別的國家不同的是,中國因素佔了很大的比重。1996年總統大選,中國對台試射飛彈引起台灣人的反感,李登輝壓倒性的勝利。2000年政黨輪替,與中國朱鎔基總理在選前的文攻武嚇不無關係。2004年連任成功,防衛性公投的舉行,「歷史上的第一次,全世界都在看」,公投成為選戰主軸是一大原因。國民黨以返聯公投反制入聯公投,足見入聯公投的厲害與重要。有人在美中聯手打壓下怕了,退縮了,甚至認為入聯公投是票房毒藥,造成最後的70天,入聯公投的台灣牌不見了,只剩下綠卡,終於卡住綠營的綠色執政。

力爭上游是人類的本能,在力爭上游的過程中,難免也有人性的弱點,不易超越。沒有人不想成功,識時務為俊傑,爭大的就有讓小的,小不忍亂大謀,想太多未必是好事,太聰明反受聰明誤,我的成功經驗,我的失敗教訓,就如同一面鏡子,使我看清自己的不足和有限。從囚房的小洞看出去,牆上的一句話似乎是特別寫給我惕勵自省的──不能低頭的人是因為一再回顧過去的成就。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155-157。

好不容易有阿扁的軍隊國家化,但是阿九卻迫不及待要解放台灣的軍隊。

中國共產黨有人民解放軍,中國國民黨有國民革命軍。人民解放軍不屬於中國人民,屬於中國共產黨;國民革命軍不屬於全體國民,屬於中國國民黨。解放軍也好,革命軍也罷,都是黨軍,都不是國家的軍隊、人民的軍隊。在中國,解放軍服從共產黨的絕對領導與指揮;在台灣,以黨領政,以黨領軍,革命軍效忠國民黨一黨,效忠革命軍之父一人。在中國,軍隊國家化是不存在的字眼;在台灣,軍隊國家化只是憲法的條文,從未落實過。

憲法第137條第2項規定,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這是軍事憲法的法源依據,2000年1月方有史上第一部《國防法》的立法公佈,易言之,行憲半個世紀以上,沒有《國防法》的母法,只有《國防部組織法》、《參謀本部組織法》的子法,沒有媽媽,卻有孩子。尤其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誰比較大,所謂軍政、軍令究竟是一元化、抑是二元化,長期以來一直是敏感的問題。參謀總長在《國防法》未完成立法之前,是不受國會節制的,立法院要總長負責備詢,總長一句「他在軍令系統是總統的幕僚長」,你也拿他沒有辦法。我們引據總長在軍政系統同時也是部長的幕僚長,總長完全不予理會,總長權力最大,遠遠超過部長。這也是為何我在立法院長期在國防委員會力主軍政軍令一元化,反對軍政軍令二元化,更反對軍政軍令個人化的緣由。

我在國防委員會提倡「國防四大改造」:一、軍隊國家化,二、軍政軍令一元化,三、情治單位法制化,四、軍品採購公開化。並爭取出任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的職務,在軍系立委強力杯葛下,付出院會移送法辦的代價。不過國安會、國安局逐步法制化,毋寧是令人欣慰之事。

為了《國防法》之立法,我提出國防組織法草案,連續兩年,跨會期、跨年度,希望院會能同意付委審查,軍系立委一句「我反對」,每次都被擋下來。第21次提案才成功,但附帶條件必須等到行政院提出草案版本使一併審查。經過將近10年的等待與審議,2000年1月《國防法》終於完成立法。

除三軍政治中立之義務,明定在《國防法》第6條,貫徹現役軍人不得擔任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提供之職務,或加入參與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舉辦之活動,以及在軍中不得有黨的組織及活動。軍隊國家化不再是口號或憲法的條文,在我8年總統任內,我們真的做到了,我們深以為傲。我說過,只要軍隊國家化,現役軍人做到政治中立,不怕媒體亂,不怕國會亂,軍人維持政治中立,軍隊就不會亂,軍隊不亂,國家社會就亂不起來。

《國防法》第13條更明定,參謀本部是國防部長的軍令幕僚,參謀總長承部長之命令,負責軍令事項指揮軍隊。自此確立,軍政軍令一元化,部長大或總長大之爭議正式落幕。本來《國防法》自公佈後3年內實施,我提前一年在2002年,由參謀總長湯曜明出任《國防法》正式實施的首任部長,並在今年卸任總統職務前3個月,真正做到沒有軍人背景的蔡明憲博士出任最具實權的文人部長,貫徹《國防法》第12條「文人領軍」的要求。

今年(2008)年初,情報顯示中國人民解放軍有可能攻佔我外島,擊沉我船艦,內部極為緊張,國防部長每個禮拜都主持應變會議,並有多套劇本因應。特別在2008大選之前,我們換了文人部長,不但渡過大選期間的考驗,在政權和平移轉的2個月過程中,禁得起最嚴厲的挑戰。這一切的堅持成功,無非緣自於8年來我們落實軍隊國家化的信心。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171-173。

阿九讓的越多,中國越看不起這個人,自古皆然,拜請阿九千萬不要再出賣台灣主權。

中國有意對台動武,這是眾所周知之事。前提不存在,「四不一沒有」的保證,說了等於沒有說,2000年中國對台部署200枚的彈道飛彈,2008年我卸任總統,已經增加到1,328枚。2002年,江澤民主席在十六大的政治報告不承諾放棄對台動武。2005年3月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為武力犯台取得法源依據。2007年胡錦濤主席在內部會議宣示,解放軍的工作只有一項,就是對台作戰。何況中國對台動武三階段的任務準備,從未停止過,2007年以前完成全面應急作戰能力的準備;2010年以前完成大規模作戰能力的準備;2015年以前完成決戰決勝能力的準備。

有人以為台灣對中國讓步,中國一定會有善意的回應,是非常天真的幻想。中國不可能撤除或減少對台飛彈的部署,如同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中國不可能同意一中可以各表。中國反對一中一台,也反對兩個中國,所謂一中各表等於兩個中國,當然無法接受。對中國而言,九二共識等於一中共識,沒有一中各表的餘地,所謂和平解決等於和平統一,不可能讓台灣和平獨立。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的基調已定,不是中南海的那些人可以改變,只有2,300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改變。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187。

100%的言論自由,是台灣人執政才有的事,阿九馬上漸漸回到獨裁威權統治的狀態,看看中國小官陳雲林來台,就非常清楚。

請到網站看「台灣戒嚴」,有許多真實紀錄片,就會知道台灣人真福氣啦,阿九可是中國的國寶。

22年前,我為爭取100%言論自由,為爭取100%出版自由、新聞自由而坐牢,我對威權政府箝制新聞自由、打壓言論自由,有切膚之痛。我不希望歷史重演,再以影響國家安全、破壞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感情為由,以行政權力來控制媒體、迫害媒體、打壓媒體,否則很容易又回到獨裁威權統治,這也是我的信念和信仰。

有人批評說,行政院及新聞局要關掉TBVS,為什麼我反對甚至阻擋,這是莫須有的指控。行政院謝院長在每週一次的例行會面中,曾提到要對電子媒體開刀,對象是東森,我還反問為何不是TBVS,院長說是根據新聞局統計,東森的違規紀錄比T台多,我沒有多講話,這也是東森第53台被停播一個月的緣由,害的當時主持53台政論性節目的黃越綏老師對我多次抱怨。

至於T台涉及港資、中資介入,引發是否違背廣電法令,應否撤照的爭議,新聞局與T台業者各有說詞,主要是法令適用及證據是否充分的問題,我未加以干涉。我反對T台批評政府或污衊總統被撤照,但如有任何違法,嚴重到必須處以撤照處分,我不會有意見。後來因為NCC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成立,新聞局對媒體的處分權移到NCC,國民黨控制的NCC,以獨立機構的立場不予處分,不論原因為何,均與總統無涉。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195-196。

我容忍媒體之亂,不是沒有正面的代價,不論美國華府的自由之家或法國巴黎無疆界記者組織,在2007年都把台灣評鑑為最自由的國家之一,不僅言論自由100%,新聞自由則是亞洲第一名,比日本的新聞自由還自由。我付出代價,我的家人付出代價,我的親友付出代價,我的黨付出代價,台灣從過去沒有新聞自由、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一躍而成為亞洲最自由的國家,可以媲美歐美先進國家,這是台灣人民的共同成就與驕傲。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198。

老農福利津貼、消費券,比起18%真是小巫見大巫,只是鼻屎,台灣人要爭取人人18%,月月有消費券。

老農生活福利津貼一個月3,000元,是民進黨在野時爭取的,8年從未調整,我力主應檢討提高。一個月多1,000元,一年就要增加84億,雖無法和榮民津貼一個月13,500元相比,至少讓一輩子辛苦流汗的老農民感受政府的存在。在我任內老農津貼從一個月3,000元提高到4,000元、5,000元,到現在6,000元。很多老農民看到我或在民主電台call in節目頻頻稱謝,我不敢當,這是應該要做的事。目前景氣不好,有些老農民就是靠這筆津貼過活的。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204。

把台灣或是ROC賣給中國,就一切搞定,阿扁8年來的努力,於阿九執政短短不到3個月,就破功。

美國國安會前資深主任李侃如教授,穿梭兩岸推銷「中程協議」,希望維持海峽兩岸30年、50年不變。剛開始還有前提結論,要台灣接受「一個中國」的前提、「終極統一」的結論,為我悍然拒絕。有了中國所設定的前提結論,還簽什麼?接受一中原則、同意終極統一,等於投降,中程協議變成投降協議,變成降書,誰願簽署、誰敢簽署?

後來李侃如又來台灣,這次他說沒有前提,沒有結論,無任何條件的中程協議,維持30年、50年不變。他先問我的意見,接著要到對岸去,我請他先問問北京中南海那些人的意見再說,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2005年2月27日、28日,美國柯林頓前總統應台灣民主基金會之邀,蒞台訪問並演講。我有兩次與他會晤的機會,相談甚歡。第一次在遠企大樓晚宴,第二次在228上午於台北賓館對談。李侃如教授是柯林頓總統主政時的國安會資深主任,負責亞太事務。有關中程協議的創見,他應該聽過並有他的高度看法。當我問到這個議題時,柯林頓總統毫不思索的說:台灣不能接受,對台灣沒有好處,時間站在台灣這邊,為什麼是30年,誰能夠保證。

1951年5月西藏地方政府和北京的中國中央政府簽署17條的和平協議。內容固有中央政府將保障西藏人民的自治及宗教信仰自由,並尊重達賴喇嘛、班禪喇嘛傳統地位,但西藏的軍隊必須編入解放軍,解放軍將進駐西藏維持秩序,至於外交,則交由中央政府擁有並行使。17條的和平條款,其前提仍須西藏地方政府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很清楚的,和平協議的兩造,一方是中央,一方是地方,這就不對等。沒有軍隊、外交的自治,等於一國的內政,完全受中央宰制,無法自力自主。

姑不論洋洋灑灑17條,中國西藏和平協議只維持8年,和平成為騙人的口號,協議變成廢紙,17條剩下沒半條。1959年3月14日發生舉世震驚的西藏抗暴事件,根據統計死了8萬人,20萬人被關,10萬人隨著達賴喇嘛流亡印度,一去49年,班禪喇嘛被抓去北京。和平協議並未帶來真正和平,而是換來血腥屠殺的浩劫災難
陳水扁,2009,"台灣萬歲"《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226-228。
 

(未完待續,撰於2009/01/21)

延伸閱讀:
台灣的十字架-我讀.我評(3)
台灣的十字架-我讀.我評(2)
台灣的十字架-我讀.我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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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09-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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