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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心11-3安養問題側記
天真法語 -
作者 楊緒東醫師   
2014-01-02

台灣省紅心字會時期(公元1992年~1997年)
文章錄自『台灣省紅心字會會刊』
著作者:理事長楊緒東醫師(光贊)

安養問題側記
 
-光贊-
 
△ 重病患沒有死亡權利

安養是目前社會很嚴重的問題,社會人口已經逐漸老化,一位慢性病患瀕臨死亡時,也就沒有選擇的權利,因為現階段醫病急救系統,如:呼吸器、心律器等,這些儀器往往將死亡時間延長,所延長死亡的期間,必須得到二十四小時的照顧。

 
△ 真正須要的安養給付何在?

人口老化在現在的環境逐漸嚴重,因為我們社會透過種種醫藥治療,把年紀拉長,壽命雖增加,但是身體卻不好,在這種帶病延年,不健康的生存下,產生許多社會問題,成為極大的社會成本負擔,談到老人年金、老農年金。只因為政治作秀,不管需要與否一律發放,從二千元到六千元都有,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此情形下會產生最須要救濟的老人沒辦法受到照顧,急於安養照護的病老患者,得不到福利政策的好處,所以我覺得每年浪費在福利年金的發放,不如補貼安養給付,把它變成全民健保的給付項目之一。
 
△ 孝順的新意

無論是多麼孝順或愛護父母親,在老人慢性長期照顧方面無法做到周全的處置,但有一種可集中處理而且減少開銷的方式,就是社區安養中心的設立,依照我所知的慢性病患,透過健保的實施,到醫院賴床,不願意離開醫院,無非是希望得到最省錢的二十四小時醫療,可是這也不是長久之計。在醫院中需要家屬二十四小時在旁照顧,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要請一個特別看護,特別看護一個月要六萬六千元左右,有的是兩人輪班來做看護,每人十二小時,看護的來源良莠不齊,有的是從未經立案的看護中心所組成,大部分都未受過監護工作的訓練,從無經驗到有經驗皆有之,僱用有看護經驗的看護工,比沒有經驗的家屬,看護工作會好一些,經過監護訓練的看護工就更好。

 
△ 醫療行政單位要正視此問題

我們最盼望的不是監護工而是護理中心的大量核淮設立,在台灣的衛生單位核可護理之家,採取高標準的制度。但整個大環境是一個低標準環境,低環境要配合高標準設施,是不可能達到的。以台中市來講,至今還未有一家合格的護理之家,護理之家的主持人,須具備護理師的資格,還要有四年的護理資歷,加上要有監護工的訓練,具有合格證書,所以具備上述資格才能成為”護理之家“的主持人。加諸”護理之家“的設置標準嚴格,衛生單位未能主動輔導,形成社區安養機構未合法化的普遍現象,一個護理系的畢業生,他有一至二年的護理經驗應該就可以勝任了,但政府的規定太理想,阻礙熱心有抱負的人,所以現在的護理師和一般非護理師,所設的社區安養中心,都是未合法立案,事實上也難以合法,市政府單位和各地衛生單位、行政單位對這些安養中心的了解十分缺乏,無法掌握實際內容,各地社區安養中心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病患呢?是因有其需要性,但要使安養中心合法化,須從立法著手,讓法令合乎現實的社會要求,以往所訂的嚴苛法令,只會讓既成的安養中心自生自滅,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態度,既然政府無法收容這些病人,那麼動輒打壓這些私人機構的用意何在?這要自我反省,政府腳步往往趕不上現實的需求,願意做安養工作的人很多,但實際投入做養護的人並不多,就是說:能針對病人需求做實際服務工作的人非常缺乏,做此類工作須要極大的愛心,若無宗教情操,無法持久。政府的補助是在〝護理之家〞,政府不補助未合法立案的安養中心,安養中心的病人因為集體照顧,而減少了很多的費用。從二萬五千元到三萬元左右,就能夠得到食、衣、住、護理方面的照顧,這是供需相求原理下的產物。我們在各地考查的結果,公家的安養中心條件比較嚴,有很多的限制,但是慢性病患所需要的是二十四小時安養,有些人雖能夠自行吃飯,卻隨時有發病的可能,這種人最需要到安養中心。要把病人照顧好,必須注意他們的心理與身體狀況,子女在孝與不孝之間做很大掙扎。事實上,在盡孝的時候是要給與老人最好的養護,但老人往往受到習俗的影響,認為被送到安養中心非常沒面子,其實這也是子女不得不的作法。未來的社會趨勢是在父母年老力衰的時候,都能夠有最妥善的養護,因為人口愈來愈多,而養護中心的設立卻不夠,台中市總共才有十五家,每一家平約有三十床,以十五家來計算有四百五十床,都是未合法而實質運作,這也是事實所迫,無從選擇。如果一個病人安養三年,一個月花費須要三萬元,三年就要一百零八萬元,但是子女若能無所牽掛的放心去工作,這筆安養支付亦是很大的負擔,到後來必須以借貸支付,然而這種安養有其必要性,而且迫切的需要,至少子女可以奔忙於生計。
 
△ 立法的精神,要面對社會的需求

最近我請求某些立法委員的幫忙,像沈智慧、徐中雄、劉文慶· 等等,許多立法委員都願意在安養方面做一些貢獻,但還是要從立法院的立法開始,才能做根本的解決,老人年金可用在半公營、半私營的老人安養機構或托老機構,這非常重要,因為這已造成社會的問題。所以老人要不成為社會的負擔和家庭的壓力,應該讓子女,在正常生活中去〝盡孝〞,相對的在老人的需求方面,也比較能夠得到合理養護,現在老化的年齡有愈來愈年輕的現象,代表我們還未到老化的年紀就已經開始有老化現象,政府應該重視此問題,要如何提倡成年人有適當育樂和休閒?就從改變台灣的整個族群生態開始。其中空氣硫化、水質優養化、土質酸化、農產品農藥化、工業毒化、精神物化、教育功利化……皆造成台灣人生存的壓力,如何建設新的〝生活內容〞,改善〝生存空間〞是現實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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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1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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