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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4自由時報  國防部︰林毅夫投敵 犯行還在繼續
台灣印象 -
作者 自由時報   
2014-01-14

〔記者羅添斌、吳正庭、陳彥廷/綜合報導〕軍審昨天第二階段移交司法後,走入歷史。針對林毅夫等叛逃中國案件,有部分法界人士對持續進行通緝有不同意見,但昨強調,任何人涉有刑事責任者,都應循法律程序處理,不受政治或其他因素干擾影響,國防部對林毅夫投敵叛逃行為嚴厲譴責的立場從未改變,因為唯有堅持軍人忠貞氣節,國家安全才有保障。

軍人忠貞氣節 國家安全才有保障

國防部法律司長周志仁昨在高雄說明第二階段軍審法移交司法相關作業,他指出,軍法單位昨天已將三十一個軍法通緝案件移交司法,其中有七案叛逃中國遭通緝案件,包括林毅夫、黃植誠等人在內。

周志仁說,中共始終未放棄武力犯台,與我仍屬武力對峙狀態,中共黨政軍機關,依軍刑法所定「敵人」的範疇,以羅賢哲及袁曉風為中共蒐集情報為例,最高法院均認定中共為「敵人」,並將兩人判刑定讞,林毅夫等人投敵,並在中共黨政軍機關任職,國防部曾邀集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及陸委會,與刑事法學者開會研議,結論認為林投敵罪屬繼續犯性質。

林任政協常委 投敵犯行持續中

他並表示,林毅夫目前還是中共全國政協常委,因為其任職在中共的黨政軍機關,投敵犯行還在繼續中,須等到林脫離中共黨政軍機關當天開始,其投敵行為才算終了,屆時追訴通緝的時效年限長達三十七年六個月。

金門高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吳祚延昨表示,依國防部移交之現有案證資料,該署認同國防部將林毅夫投敵視為繼續犯的見解,既是繼續犯,犯罪行為還未終了,追訴點時效還未進行,為避免空窗期,將承續國防部之偵查作為暨法律見解,接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

接手偵辦 金門高分檢發布通緝

此外,國民黨立委詹凱臣昨質詢退輔會主委董翔龍表示,林毅夫叛逃事實一直存在,應該考慮繼續對林發布通緝,只要一通緝,追訴期就一直延長。詹凱臣強調,中共的飛彈還是對著我們,中共還是我國潛在的敵人,如果現在讓林毅夫回來,「對得起國內同胞嗎?」董翔龍答詢表示,以他「純粹個人看法」認為,林毅夫還在叛逃,並非狀況解除,沒有甚麼追訴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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