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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5自由時報  劉政鴻勞師動眾維安 基層警反彈
台灣印象 -
作者 自由時報   
2014-01-25

用餐也要派警站崗 批「比總統特勤還要特勤」

〔記者傅潮標、張勳騰、邱俊福/綜合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配有縣警局警員做為隨扈,但各項公開行程,警方另動用大批警力維護其安全,連在餐廳吃個飯都要派員警站崗,基層員警強烈反彈,「簡直比總統特勤還要特勤!」私下怒批局長曾義瓊拍劉政鴻馬屁。

曾義瓊表示,縣警局針對縣長的維安勤務,是依據「地方首長及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要點」辦理,一切依勤務需要規劃;劉政鴻由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代為回應,指縣長維安勤務由縣警局依相關規定規劃、處理。

警局長︰依勤務需要規劃

針對苗栗縣長劉政鴻動用大批警力為自己維安,警政署表示,有關地方首長或特定人士安全警衛派遣,均由轄區警察局依據地方警衛權責自行訂定的「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要點」辦理,以向地方政府負責。

「消防救貓救狗,發出怒吼,那我們呢?春安已經很累,警力吃緊,還要額外負擔這種勤務,拜託長官不要再揣摩上意拍馬屁」、「如果是大埔抗爭正熱的時候,怕人丟鞋也就算了,連每天一般的行程也要派警力,在餐廳吃個飯都要站崗,有這個必要嗎?」

保護縣長 分局長也要到場

劉政鴻每天行程很多,各鄉鎮市趴趴走,五個警分局都會碰到保護其安全的勤務,基層員警敢怒不敢言,只能私下聊天時發發牢騷。

各分局長戒慎恐懼,把縣長行程列為要務,唯恐出狀況丟官,若本人無法到場,就由副分局長代理;所長一定要到場,若所長有事,由副所長代替。除了制服警員,有時甚至調派便衣警力如刑警大隊及各分局偵查佐維安,全程蒐證。

一些人力單薄的小派出所,除了所長到場,還要加派警力,往往只剩下值班員警,一旦發生車禍等案件,員警稍晚到場處理,挨轟的又是警察。

苗栗警界盛傳曾義瓊把縣太爺「服侍」得好,退休後將被安插接任苗栗縣肉品市場總經理,曾義瓊對此表示是空穴來風,也否認指示分局、派出所主管或副主管一定要跟隨縣長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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