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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7自由時報  中國新公民運動者 許志永遭判刑4年
台灣印象 -
作者 自由時報   
2014-01-27

要求官員公布財產遭報復

〔編譯詹立群/綜合報導〕強調以「自由,公義,愛」推動體制內改革的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二十六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判刑四年,引發國際譁然!「國際特赦組織」痛批中國政府此舉「可恥」,美國國務院、歐盟呼籲北京立刻放人,中國警方卻在同日傍晚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帶走另一知名維權人士胡佳。

國際特赦組織斥中國可恥

許志永本月二十二日受審,本案是自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二○○九年受審後,中國最受矚目的異議人士審判案,許志永指控這場不公開庭審不公,拒絕為己辯護,以示無言抗議。中新社引述判決書指稱,許志永多次組織在政府機構附近、商業繁華地區,實施多人聚集及拉橫額(拉布條)活動,並抵抗治安人員執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許志永委任律師張慶方在庭外轉述許志永的話指出,這是不公平的判決,法庭破壞中國法治的最後一點尊嚴,將提出上訴。隨後,張被警方包圍並帶上警車載走。總部位於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部主任賴夫(Roseann Rife)痛批北京當局此舉「可恥」,「中國當局再次選擇以恐懼統治取代法治」,要求立即釋放許志永。

美國歐盟籲北京立刻放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莎琪(Jen Psaki)也透過聲明表示,美方對判決「非常失望」,許志永是倡議財政透明、對抗官場腐敗的重要人物,美方擔心他是因為公開推動反腐、表達和平訴求而遭報復,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許志永和其他政治犯。歐盟駐中代表處一等秘書杜海飛也促放人。

許志永一九七三年出生於河南省商丘市,二○○二年獲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任教於北京郵電大學文法學院;○三年十一月當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許志永從事死刑冤獄調查、撰寫人權報告、為毒奶粉等事件受害者提供法律協助,○六年聲援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期間多次被毆,卻依然倡議效法印度國父甘地的「不流血抗爭」。國際媒體一般認為,許係因要求官員公布財產,觸動當局敏感神經而遭報復。


《小檔案》新公民運動

新公民運動是2010年由許志永與王功權等人發起,倡導以「自由、公義、愛」為主旨的一系列活動的統稱,名稱來自許志永2012年5月發表的綱領性文章「中國新公民運動」,其訴求包括教育平權、官員公布財產、公民同城聚餐探討社會民生問題等,目標是建立約束權力的民主法治制度。2013年7月許志永被捕,王功權則於9月被捕。2013年12月,許志永和王功權均入選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雜誌2013年度全球百大思想者。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維基百科 整理:編譯詹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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