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arrow 行事曆
行事曆
前一月 前一日 後一日 下個月
以年份檢視 以月份檢視 以星期檢視 今天的活動 搜尋 跳到指定月份
李瑞漢、林連宗烈士證道紀念日 列印
作者  這個email住址已經被防垃圾郵件程式保護,您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 點擊數 : 5784

《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
—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李瑞漢出身竹南地主家庭,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法科,通過司法科高考後,返台在台北永樂町開業當律師。李瑞漢平日為人豪爽、富正義感,日本人要求他改日本名字,仍不為所動,李瑞漢曾經替長老教會與日本官方的財務糾紛打官司,惹得日本當局視他為美國的間諜。

終戰後,仍為執業律師,並當選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於新的政局,和一般台灣知識份子一樣,抱持著希望與期待,曾經與一批社會領導人士 一同發起出資修建介壽館(今總統府),以便國府的接收。有一次,有一家叫做「迎」婦產科的日本人醫院,替國軍七十軍的一位軍官妻子開刀,這位罹患癌症的女 病患因注射盤尼西林反應不良而不治死亡。軍官不放過醫院,打起官司。醫師公會委託李瑞漢為被告辯護,審判結果,醫院勝訴,法院判決病患之死為不可抗拒,醫 院不須賠償。軍方對此頗表不滿,也連帶對李瑞漢懷恨在心,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藉機報復。

二二八事起,李瑞漢並無任何暴動行為。只是在三月初,召集台北市律師公會會員開會,檢討時局,提出改革建議(當時行政長官陳儀對外表示歡迎各界提出興革意見)。李瑞漢他們提出之建議書內容,不外「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之意見,並無什麼激越言論。

3月10日下午,李瑞漢的一位來自台中的朋友林連宗(亦執業律師,省參議員及制憲國代),因交通中斷,暫住李瑞漢家。該日下午四時許, 林連宗、李瑞漢,以及同樣執業律師的弟弟李瑞峰(亦是中央大學畢業)正在李瑞漢家中的客廳聊天,一邊吃隔壁鄰居送的魷魚煮成的粥,忽然有四個便衣和一個憲 兵軍官前來,表示要找李瑞漢,在場的林連宗及李瑞峰主動向他們表明身份,結果也一併被「請」走,軍用吉普車載走後,一去不回。

李瑞漢走後,李妻焦急萬分,到處打聽下落,每聽到某處出現屍體,便前去認屍,皆無所得。經過數年,音訊杳然,李家後來3月10日,李瑞峰三人被捉走的日子,作為忌日。並且,每逢3月10日,他們吃魷魚粥以作紀念。

弟弟李瑞峰走後,人亡家破,孩子被送進孤兒院,處境相當淒涼。沒想到,台灣的「光復」,帶給當時台灣的社會菁英份子,是這般苦澀的果實。
(摘錄自李筱峰,1990,《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


《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
—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 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 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彰化市人,台中一中畢業後,考進日本中央大學預科。1930年,以中央大學法學部二年級在學生的身份,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的「雙料」高等考試。1931,返台後,在台中開業,執業律師,並被選為台中州律師公會會長,另外,並擔任台灣新聞社法律顧問。

終戰後,半山李友邦、張士德等人奉國民政府之命回台,糾合台灣各地的知識份子,組成了「三民主義青年團台灣區團」(此組織,直屬於國民政府三青團)。三青團台灣區團台中分團籌備處成立時,張信義擔任分團主任,林連宗則被派任為分團轄下的第一區區隊長。

1946年參選台灣省參議員選舉,在54名角逐候選人當中,林連宗拔得頭籌,順利當選。當時省參議會,來自全台8縣9市的參議員計30名。42歲的林連宗是省參議會中第4年輕的參議員。

在短短參議會任內兩次會期中(共28天),林連宗對於警政、教育、司法,曾提出不客氣的質詢,此外又提案主張擬以省縣市參議員組織地方監察委員會,也提案要求中央撤銷壟斷經濟的貿易局。這些質詢與提案內容,都顯示對於戰後陳儀政府的貪污腐化及壟斷操控的痛心。

1946年11月1日,制憲國大代表選舉,由省參議會投票產生,林連宗更上一層參加競選,當選台中縣的制憲國大代表。為台灣省17名制 憲國大代表之一。當時,謝東閔亦在台中縣參選,票數尚次於林連宗而落選。在17名制憲國大代表中,4個月後死於228事件的除林連宗之外,尚有花蓮選出的 張七郎先生。

228事件爆發後,3月1日,台中市參議員與台中縣、彰化市參議會以及各種團體(包括律師公會)假台中市參議會召開聯席會議。提出「改 組長官公署」「實施省縣市長民選」等要求,聯席會推派林連宗為代表,即刻北上前往台北交涉聯絡。3月6日全省性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選出17名常務 委員,林連宗也是其中之一。

林連宗北上後,住於他的律師同業好友李瑞漢家中,3月10日,林連宗原擬回台中,因交通斷絕,乃留居李家。當天下午軍憲人員來李家捉拿 李瑞漢,林連宗拿出自己印有國大代表頭銜的名片以示身份,軍憲人員不買他的帳,也一併將他和李瑞漢兄弟一起逮捕帶走,一去不回。(摘錄自李筱 峰,1990,《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


分享:Facebook! Plurk! LINE send!  
  

返回

© 2024 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台灣人拜台灣神 不做無根之民
Joomla!是基於GNU/GPL授權的自由軟體. 中文版本由TaiwanJoomla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