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7自由時報   720萬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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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7自由時報   

政府針對「青年族群」拋出購屋利多,最多可低利貸款七百二十萬元,不限名額,三十年還款,原本如果選擇財政部貸款五百萬元,就不能申請內政部安心成家貸款兩百萬元,不過現在放寬限制,青年首購屋,財政部可貸五百萬元,加上內政部的兩項優惠可選一種,五百萬加兩百二十萬,最多可貸七百二十萬元!

此項措施是否即為利多,可從下面數點加以觀察:現今青年人買不起房子的問題,並不在於貸款之多少,而係在於房價之過高。縱使現今政府祭出所謂之特種貨物稅措施,房價仍然居高不下。不要說是台北市,一千萬根本買不到房子,到台中市亦同。進而給青年人貸款七百二十萬元,以貸款七成計算,約略可以購買一千萬元左右之房子。然而重點在於青年人之薪水低,甚或找不到工作。就算有三萬元作為薪資,青年人敢買一千萬元的房子嗎?以這樣之薪資標準,要自行維持日常生活已屬不易,要如何籌自備款?貸款年限延長為三十年,縱使可以勉強買下房屋,則表示可能要三十年都成為房屋貸款之奴隸。

再而政府提出此種措施,其顯然係將所有之風險均推向金融機構。一旦貸款人無法清償相關債務,則所有之風險將由銀行承擔。不出幾年此種情況或將嚴重導致侵害銀行之財務結構,造成銀行倒閉、房市崩跌,到時所生之問題或將更為惡化。然而銀行如做嚴格風險之控管,則收入相對較低之青年人,勢必亦無法向銀行貸款,藉以取得低利之優惠措施。政府如此之措施,只在於具備某些特定條件之人,或可享有此種所謂之「福利」吧!

(作者羅俊瑋 為中正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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