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9自由時報   官商犯錯 小民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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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9自由時報  

最近江國慶案沉冤得雪,害死一條年輕生命的「狗官」卻「無職可撤、無職可降、無俸可降」,國家因為這些官員,還得面臨國賠上億,江國慶叔叔正義的一番話令人感佩:「國家賠償不是政府的錢,是老百姓的錢,那應該將他們的錢,全部查封下來,包括陳肇敏都查封起來。這才叫正義。」

無獨有偶,黑心起雲劑風暴愈演愈烈,台灣民眾幾十年來不知吃進多少致癌毒物,如今因為一位熱心的衛生署技正,才揭開黑心食品添加物黑幕。吃入毒物的民眾求助無門,此時卻有報導指出:「已有業者不滿政府對上游食品原料安全把關不嚴,導致上百家中、下游業者蒙受其害,計劃串聯受害業者提出國家賠償。」

又是「國賠」,全民買單!難道廠商都不需負起任何「把關不嚴」的責任?

馬總統曾在今年的元旦祝詞提到要打造「百年公義」的公義社會。然而,從江國慶案、黑心起雲劑事件來看,這到底是哪門子的公義社會?

(作者張安弟 為中山醫學大學學生)
 


官官相護 馬馬虎虎


當初江國慶被刑求逼供、誣陷至死,行刑期間乃至這十五年以來,家屬持續奔走申冤,現在國家卻淡然一句過了十五年了,來不及追訴軍方犯行,就想結案。那這十五年來的陳情申冤,又是誰作主不予理會?又是那個單位拒絕受理?政府單位成為共犯結構、怠忽職守,以致造成現在的事實:誣陷殘害一條命,但大家可以都沒事,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嗎?

其實,看馬政府表演了三年,太多事情的結果似乎都是如此。一邊跟二二八受害家屬道歉,一方面卻認為無加害者,甚至還肯定國府派兵平亂。一邊堅決認為國光石化非蓋不可,但卻又說不一定要蓋在彰化。一邊堅持說堅守台灣主權,但又接受「中國台灣省」的地位,這些是甚麼邏輯?這個政府說的話,還有多少事是可以相信的?聰明的你,不要只是傻傻在看戲。

(作者杜以諾 為高中教師,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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