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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1自由時報

針對傳出退役將領在中國發表「兩岸不分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隊」爭議言論,公投護台灣聯盟等本土社團代表昨天前往行政院遞交抗議書,痛斥退將形同叛國,並高喊「馬英九下台」。
(圖:記者劉信德/文:記者范正祥)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震怒」,要求國防部、退輔會等部會檢討退役將領赴中國的各項管制措施,軍方資深人士指出,將領退伍後管制登陸的年限原本是以三年為基準,但馬政府上台不到二個月,就將退役將領等涉密人士的管制年限,改為「三、二、一」制,在軍中能接觸「絕對機密」層級的將領,退伍後竟只要管制三年即可到中國,這是馬政府上台後才修的規定,馬政府最該負責!
原本以三年為基準 情報等年限更長
這位人士表示,對於將領離退職後申請赴中國的管制作業,軍方主要是依據「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離)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扁政府時期曾在李傑擔任部長期間的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修正過,當時對於管制年限是依兩岸條例規定,仍以三年為基準點,若在軍中負責情報、作戰或是重要科技研發業務的高階人員,管制年限還要更長。
配合馬政策 改為「三、二、一」制
官員指出,馬政府在二○○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台,為了配合馬政府的兩岸開放政策,國防部隨即在同年的七月八日修正「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離)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其中最主要的修改項目,就是新訂出管制年限的「三、二、一」基準,服役時業務接觸「絕對機密」層級的人員,管制年限竟然僅有三年,「極機密」等級者為二年,「密」級者為一年,並由時任國防部長的陳肇敏公布修正。
接觸絕對機密者 只須三年就能解禁
官員說,雖然在新修訂的規定中,有附帶規定「但原服役(務)單位、委託單位或受託單位得依其涉密程度及業務性質增減之」,可是在主要條款中就已訂出「三、二、一」制,接觸過「絕對機密」等級的官員管制時間都僅有三年,試問,原服務單位要如何去增減其管制年限?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晚指出,各一級單位主官、主管退、離職後進入大陸地區管制年限,有關「絕對機密等級者為三年、極機密等級者為二年、機密等級者為一年」,是管制基準,原服役、服務單位可依當事人涉密程度及業務性質增減之;國防部一級單位主官、主管管制期限仍有超過三年以上者,並無放寬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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